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陶万垠、独立董事荣惠康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议案表决结果:5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修订后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9,974,32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7月1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043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4年7月16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200,245,990.76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0501号《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149,974,324.39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上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2014-005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5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49,974,324.39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9,974,32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7月1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043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止2014年7月16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715128010044098 | 69,974,324.39 | 汽车用高精度转向器齿条及减震器活塞杆产业化项目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130639200120109020992 | 50,000,000.00 | 汽车用高精度减震器活塞杆产业化项目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0310120100103548 | 30,000,000.00 | 汽车用转向机零部件和减震器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总额 | 149,974,324.39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3项,项目投资与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
1 | 汽车用高精度转向器齿条及减震器活塞杆产业化项目 | 11,000 | 7,000 |
2 | 汽车用高精度减震器活塞杆产业化项目 | 8,600 | 5,000 |
3 | 汽车用转向机零部件和减震器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5,458 | 3,000 |
合计 | 25,058 | 15,000 |
若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之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4年7月16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200,245,990.76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0501号《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149,974,324.39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置换对比情况表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元) | 本次置换金额(元) |
1 | 汽车用高精度转向器齿条及 减震器活塞杆产业化项目 | 76,037,963.37 | 69,974,324.39 |
2 | 汽车用高精度减震器活塞杆 产业化项目 | 86,057,803.32 | 50,000,000.00 |
3 | 汽车用转向机零部件和减震器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38,150,224.07 | 30,000,000.00 |
合计 | 200,245,990.76 | 149,974,324.39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9,974,324.39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04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有关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0501号《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北特科技编制的截止2014年7月16日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特科技截止2014年7月1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认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49,974,324.3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约定。海通证券同意北特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49,974,324.39元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公告相关文件
(一)《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4]10501号);
(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宪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9,974,32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7月1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043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4年7月16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200,245,990.76元,现拟使用募集资金149,974,324.39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有关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2014-005号)。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