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 2014—02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增加新提案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7月29日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9日9:30-11:30时、13:00-15:00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共计1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3,193,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0%。具体统计数据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授权代表人数 | 2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2,981,46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86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8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1,6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13 |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参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王颖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参会;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对外转让所持东海证券股权的议案 | 83,172,067股 | 99.97% | 21,000股 | 0.03% | 0 | 0 | 是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3,172,067股 | 99.97% | 21,000股 | 0.03% | 0 | 0 | 是 |
3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3,172,067股 | 99.97% | 21,000股 | 0.03% | 0 | 0 | 是 |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程源伟、陶百新
(三)结论性意见: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