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以传真、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43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44号“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原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证委[1998]145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海宁市天通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3300001005459。
现修改为: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证委[1998]145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海宁市天通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号码为330000000017992。
二、原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通过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系统时,通知中应包括网络投票时间、投票程序、审议事项中涉及网络投票的事项等内容;
(六)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现修改为: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系统时,通知中应包括网络投票时间、投票程序、审议事项中涉及网络投票的事项等内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三、原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四、原第八十五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修改为:
第八十五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8月15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1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会期一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5.343375亿元投资年产360万片蓝宝石晶片材料扩产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5、定价方式及价格区间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7、股票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四)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十)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一)至(九)项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6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11日,于该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8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 1:00—4: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3、会议联系人:吴建美
4、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5日9:30-11:30,13:00-15:00。
总提案数:20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330 | 天通投票 | 20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1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0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5.343375亿元投资年产360万片蓝宝石晶片材料扩产项目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 |
| 3.01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 |
| 3.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3.02 |
| 3.03 | 发行数量 | 3.03 |
| 3.04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3.04 |
| 3.05 | 定价方式及价格区间 | 3.05 |
| 3.06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3.06 |
| 3.07 | 股票上市地点 | 3.07 |
| 3.08 | 募集资金用途 | 3.08 |
| 3.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3.09 |
| 3.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10 |
|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 9.00 |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
| 1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
(三)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1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33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3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5.343375亿元投资年产360万片蓝宝石晶片材料扩产项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3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5.343375亿元投资年产360万片蓝宝石晶片材料扩产项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3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5.343375亿元投资年产360万片蓝宝石晶片材料扩产项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3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5.343375亿元投资年产360万片蓝宝石晶片材料扩产项目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3.01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3.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3.03 | 发行数量 | |||
| 3.04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3.05 | 定价方式及价格区间 | |||
| 3.06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 3.07 | 股票上市地点 | |||
| 3.08 | 募集资金用途 | |||
| 3.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3.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7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9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 |||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