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34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13年5月28日,本次回购注销1,016,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6663%,保留两位小数为0.67%,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42元/股,共涉及人数50人。
2、截止2014年7月3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的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976,000股限制性股票及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王宏运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0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价格无需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为5.42元/股。截止2014年7月3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及授予情况
1、2012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该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公司就该事项及时发布了公告。
2、201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及《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人员情况。
3、2013年5月1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5月2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3年6月19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2014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的议案》,对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第一期解锁的业绩条件的976,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王宏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同意,决议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数量合计1,016,000股,回购价格为5.42元/股,回购股份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67%。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464,000股,激励对象调整为49名,股本总额调整为151,464,000股。
2、2014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XYZH/2014QDA2001”的《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截至2014年6月18日止,公司已减少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016,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51,464,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51,464,000元。
3、截止2014年7月30日,公司上述1,016,0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了回购注销手续。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对公司的影响
1、回购注销原因
(1)因公司2013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业绩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要求,按照第一期解锁比例,对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976,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原激励对象王宏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同意,故对其个人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予以全部回购。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股票数量合计为1,016,000股,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实际认购数量(万股) | 本次回购数量(万股) |
1 | 邰桂礼 | 董事、财务总监 | 14 | 5.6 |
2 | 曹际东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4 | 5.6 |
3 | 李道国 | 副总经理 | 6 | 2.4 |
4 | 江崇安 | 副总经理 | 6 | 2.4 |
5 | 鲁 浩 | 人力资源部总监 | 14 | 5.6 |
6 | 吴 海 | 采购储运部总监 | 9 | 3.6 |
7 | 潘 伟 | 采购储运部采购经理 | 6 | 2.4 |
8 | 冯文俊 | 采购储运部采购主任 | 4 | 1.6 |
9 | 段振波 | 采购储运部辅料采购经理 | 2 | 0.8 |
10 | 陈 辉 | 营销中心业务部长 | 6 | 2.4 |
11 | 颜 旭 | 营销中心项目推进部长 | 3 | 1.2 |
12 | 张 峰 | 营销中心业务部长 | 3 | 1.2 |
13 | 王召臣 | 营销中心业务部长 | 3 | 1.2 |
14 | 张 强 | 营销中心营销平台部长 | 3 | 1.2 |
15 | 万思科 | 营销中心海外平台部长 | 2 | 0.8 |
16 | 张峰军 | 营销中心业务经理 | 2 | 0.8 |
17 | 董文军 | 营销中心业务经理 | 2 | 0.8 |
18 | 姜春梅 | 财务部核算部长 | 9 | 3.6 |
19 | 刘 学 | 财务部资金管理部长 | 4 | 1.6 |
20 | 王治军 | 财务部经营管理部长 | 4 | 1.6 |
21 | 王 晶 | 财务部内控经理 | 2 | 0.8 |
22 | 王胜滨 | 技术中心信息管理部长 | 8 | 3.2 |
23 | 耿汉林 | 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 | 3 | 1.2 |
24 | 王高训 | 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 | 3 | 1.2 |
25 | 陈应光 | 技术中心SAP项目经理 | 2 | 0.8 |
26 | 张 刚 | 技术中心副主任 | 4 | 1.6 |
27 | 秦华兵 | 技术中心副主任 | 4 | 1.6 |
28 | 于维玉 | 生产部生产部总监 | 6 | 2.4 |
29 | 潘孝师 | 生产部生产平台部长 | 3 | 1.2 |
30 | 邹怀成 | 审计部部长 | 4 | 1.6 |
31 | 陈凤金 | 设备部部长 | 3 | 1.2 |
32 | 郑 斌 | 总经办主任 | 2 | 0.8 |
33 | 邹礼杰 | 湖南海立美达钢板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总经理 | 6 | 2.4 |
34 | 于铁军 | 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9 | 3.6 |
35 | 董智慧 | 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生产部长 | 3 | 1.2 |
36 | 宋学磊 | 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业务部长 | 4 | 1.6 |
37 | 修德利 | 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业务部长 | 4 | 1.6 |
38 | 张 伟 | 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质量部长 | 3 | 1.2 |
39 | 王宏运 | 青岛海立美达电机有限公司制造部长 | 4 | 4 |
40 | 华玉蛟 | 青岛海立美达电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 3 | 1.2 |
41 | 吴海波 | 青岛海立美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制造部长 | 4 | 1.6 |
42 | 马鹏飞 | 青岛海立东海家电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 5 | 2 |
43 | 张 骅 | 青岛海立东海家电配件有限公司制造部长 | 4 | 1.6 |
44 | 吴中富 | 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 6 | 2.4 |
45 | 王 飞 | 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9 | 3.6 |
46 | 孙海燕 | 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 6 | 2.4 |
47 | 孟伟鸿 | 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 3 | 1.2 |
48 | 高曹军 | 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 6 | 2.4 |
49 | 田 野 | 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综合部长 | 6 | 2.4 |
50 | 周明江 | 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 3 | 1.2 |
合计 | 248 | 101.6 |
3、回购注销价格
按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的议案》,由于公司5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248万股所获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为收取,除此以外未有其他影响价格调整的因素,故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42元/股。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152,480,000股变更为151,464,000股。
变更前股份数量(股) | 变更后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 2,480,000 | 1,464,000 | 0.97 |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480,000 | 1,464,000 | 0.97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50,000,000 | 150,000,000 | 99.03 |
其中未托管股数 | 0 | 0 | 0.00 |
三、总股本 | 152,480,000 | 151,464,000 | 100.00 |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35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兴发零部件”)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详细信息详见公司2014年5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公司按照60%持股比例为兴发零部件办理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6,300万元的借款担保。该议案于2014年6月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4年6月16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兴发零部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200万元,该事项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
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兴发零部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担保日起一年内兴发零部件在人民币1,8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所形成的债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两次担保合计6,000万元,在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25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61%,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