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37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4年7月30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郭光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2014年半年度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3年度和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需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需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缩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结余募集资金796.35万元,补充新建天桥难熔金属二钼酸铵建设项目,天桥难熔金属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及天桥难熔金属钼粉项目(二期)。决定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796.35万元实施。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召开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38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刚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3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2014年半年度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3年度和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需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需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缩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结余募集资金796.35万元,补充新建天桥难熔金属二钼酸铵建设项目,天桥难熔金属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及天桥难熔金属钼粉项目(二期)。决定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796.35万元实施。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39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00号)核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3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格为7.8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42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15.2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05.56万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8月20日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2年8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71000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总额合计32,181.70万元;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4,818.69万元;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以及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814.26万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326.50万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221.8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之和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12月1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据此修订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行。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汇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和交通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于2012年8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4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延边新华龙矿业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于2013年11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交通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于2013年11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安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于2013年11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3,264,975.75元。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和定期存单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余额 |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汇成支行 | 410100146704867 | 活期存款 | 43,642,219.4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 411904188410200 | 活期存款 | 8,843,749.0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 41190418848000012 | 定期存单 | 5,165,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 41190418848000057 | 定期存单 | 10,33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 41190418848000088 | 定期存单 | 4,65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 41190418848000101 | 定期存单 | 523,457.5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 41190418848000091 | 定期存单 | 523,457.5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 | 22001689036059699999 | 活期存款 | 1,001,895.70 |
交通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 217005010018170130782 | 活期存款 | 8,789,254.07 |
交通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 217005010608510008751 | 定期存单 | 19,795,942.36 |
合计 | 103,264,975.7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0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安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运用不超过4,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实际使用金额为4,818.69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取消项目投资金额合计为7,000万元;缩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及金额,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后节余金额合计为3,610.61万元;投资“天桥难熔金属二钼酸铵建设项目”,投资金额2,85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已经投入563.6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86.35万元;投资“天桥难熔金属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投资金额2,310万元;投资“天桥难熔金属钼粉项目(二期)”,投资金额3,200万元。该次股东大会同时决议将“钼制品工程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及节余资金2,814.26万元及其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1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420.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9.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686.0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181.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58.0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钼铜矿选矿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 是 | 40,189.62 | 17,030.11 | 17,030.11 | 276.28 | 12,723.41 | 4,306.70 | 74.71 | 2015.5 | 是 |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5,294.00 | 1,389.39 | 1,389.39 | 0 | 1,055.39 | 334.00 | 75.96 | 2014.12 | 是 | ||
钼制品工程项目 | 是 | 7,060.00 | 0 | 0 | -74.64(注) | 0 | 0 | — | — | 是 | ||
二钼酸铵建设项目 | 否 | 2,286.35 | 2,286.35 | 327.44 | 327.44 | 1,958.91 | 14.32 | 2014.12 | 否 | |||
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 | 否 | 2,310.00 | 2,310.00 | 0 | 0 | 2,310.00 | 0 | 2015.12 | 否 | |||
钼粉项目(二期) | 否 | 3,200.00 | 3,200.00 | 0 | 0 | 3,200.00 | 0 | 2015.12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889.71 | 20,889.71 | 0 | 18,075.45 | 2,814.26 | — | — | 否 | |||
合计 | — | 52,543.62 | 47,105.56 | 47,105.56 | 529.09 | 32,181.70 | 14,923.86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目前分析仪器更新换代的实际情况,需要重新考察论证,公司为避免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购入即落后”并且兼顾目前及将来的需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需要重新考察论证。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主要分析仪器选型订购工作。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由于公司拟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公司拟不再购入该项目相关的试验、检测等设备。 (2)钼粉试验线功能单一,改由进口德国的先进钼粉生产通用设备替代,该通用设备已确定列入另一项目,因此不再单独投资钼粉试验线。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3年10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运用不超过4,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实际使用金额为4,818.69万元。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经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取消项目投资金额合计为7,000万元;缩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及金额,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后节余金额合计为3,610.61万元;投资“天桥难熔金属二钼酸铵建设项目”,投资金额2,85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已经投入563.6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86.35万元;投资“天桥难熔金属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投资金额2,310万元;投资“天桥难熔金属钼粉项目(二期)”,投资金额3,200万元。该次股东大会同时决议将“钼制品工程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及节余资金2,814.26万元及其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本年度公司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归还74.64万元,使该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减少74.64万元。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40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
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桥难熔金属)
投资金额和比例:公司拟向天桥难熔金属增资人民币796.35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总股权的10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天桥难熔金属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实施天桥难熔金属二钼酸铵建设项目,天桥难熔金属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及天桥难熔金属钼粉项目(二期),解决天桥难熔金属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拟向该公司增资人民币796.35万元。
增资后,天桥难熔金属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963,500.00元,本公司持有股权占天桥难熔金属增资后总股权的100%。
本次对外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光华先生主持,7名董事全部参加会议,并对该项决议表决如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锦州市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
4、法定代表人:唐志龙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钼、钨、钽、铌、锆、钛、铼及其化合物、合金材料的研制、压延加工、销售和技术服务。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天桥难熔金属增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及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使其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41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5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6日
●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龙”)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召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5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公司会议室
4.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现场参会方法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连同登记资料,于2014年8月14日17:00前到达公司投资证券部。来信请寄: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121007(信封请注明“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登记时间:2014年8月13日、8月14日,每日 9 :00—12: 00、13 :00—17: 00。 登记地点: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
邮政编码:121007
电话:0416-3198622
传真:0416-3168802
联系人:高文重、张韬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 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备查文件目录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2、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8月15日
总提案数:1项议案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52399 | 华龙投票 | 1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一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项提案 | 752399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752399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6日A股收市后,持有新华龙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399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399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399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399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邮编 | 联系地址 |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出席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注:
1、请股东在每一个议案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仅选择其中一项打“√”进行表决;
2、请股东在“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处进行选择,若股东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且在会议中的表决符合委托人的要求或授权。
委托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