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2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到会,已委托独立董事杨俊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关于对外转让所持华源电力股权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4-02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7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 年7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2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所持华源电力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对外转让所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电力”)的30%股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2013-018号公告 )
目前,公司聘请了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所持华源电力30%的股权(原始投资成本300万元)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机构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及资产状况,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本公司拟处置的华源电力3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0.50万元。
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所持华源电力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全部华源电力30%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210.50万元;同时,公司将截至2014年6月30日所拥有的华源电力全部债权2401.78万元(其中:本金2017.79万元,利息383.99万元)与股权一并打包对外转让。
如上述股权对外转让成功,将对公司当前损益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