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3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成为华宇园林的控股股东,并初步实现多元化发展战略、形成双主业格局。上市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园林业务将在原有架构和管理团队下运营,不会进行重大调整。本次收购主要通过后台管理制度的完善,前端客户资源的整合,跨区域项目运营管理等方面实现业务协同。但本次收购整合能否保持华宇园林原有的竞争优势,能否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由于整合不利导致经营波动的风险。
(七)客户集中风险
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4月,华宇园林对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56.65%、77.31%和83.24%。华宇园林客户集中度较高。
华宇园林客户集中度较高与华宇园林目前经营规模、资金实力以及园林绿化行业特点相吻合。华宇园林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业务范围主要为市政景观和生态园林,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而通常市政景观和生态园林单一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较高,随着大项目建设能力的不断增强,在资金水平有限的前提下,华宇园林特别重视与主要客户开展互信互利的长期业务合作,进而导致近两年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随着资金实力的增强,华宇园林未来拟在稳固与现有重点客户合作关系的前提下,不断拓展新的市场区域和目标客户,从而降低客户集中度高相应的风险。
(八)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作价较华宇园林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多,由于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对价超过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将被确认为商誉;该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华宇园林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商誉减值将直接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提请投资者注意可能的商誉减值风险。
(九)原材料及劳务成本上升风险
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在华宇园林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达90%以上,是华宇园林的核心业务。园林工程施工的主要成本是苗木、石材等建筑材料以及劳务成本。华宇园林采购模式分为集中采购、就地采购、零星采购三种,并针对工程中主要用材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华宇园林通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预算采购成本并进行项目报价,由于工程项目合同周期较长,在项目合同期内,如果原材料和劳务成本上升幅度超过预期,致使项目成本上升,将对华宇园林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十)自然灾害风险
园林施工和苗木种植业务受到极端天气等其他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不良天气状况(如严寒、暴雨、高温、台风等)及自然灾害(如地震、滑坡或泥石流等)均会影响到项目施工的正常进度及苗木的存活率。如果异常严峻的气候状况持续时间较长,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开展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领域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高水平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园林绿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核心人员的稳定对华宇园林的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虽然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核心管理人员应在华宇园林任职不少于5年,但从长期来看,如果出现核心人员流失,或无法吸引新人才加入,将影响华宇园林的业务发展和竞争能力。提请投资者注意未来人员流失影响标的公司发展的风险。
(十二)资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我国对园林景观设计和绿化施工实行资质准入制度。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人员构成、经营年限等综合因素,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企业的资质等级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可承接项目的规模不同,资质等级也是客户进行招标的主要限定条件。华宇园林目前拥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业企业总承包叁级等资质。由于园林设计和施工企业可以承接项目的规模受到相应资质等级的限制,因此如果华宇园林相关业务资质到期不能延续,将对项目承接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资质到期且不能延续的风险。
(十三)子公司苗木种植用地无法办妥调规手续的风险
2013年9月16日,华宇园林与湖南湘乡市月山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湘乡花卉苗木基地及交易市场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以月山镇褒忠山为中心,沿沪昆高速谭市互通连接线、长邵娄高速、益娄衡高速湘乡连接线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和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其中花卉苗木基地在月山镇范围内的西林村等,非基本农田面积约2000亩,具体范围以湘乡市国土局土地调规确定为准。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在月山镇镇区规划区范围内,面积约120亩,具体位置、范围以湘乡市规划局审核的红线图为准。
2014年3月5日,华宇园林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湘乡渝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湘乡花卉苗木基地及交易市场项目建设、经营。目前,将用于花卉苗木基地建设的位于月山镇范围内西林村等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
当地政府正积极推进辖区内土地调规工作,湘乡市国土局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了《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实施评估报告》,要求结合湘乡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启动规划修改工作。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于2013年6月4日出具了《关于<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实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启动规划修改工作。湘潭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13日向湖南省人民政提交了《关于批准实施<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3年修订版)的请示》。该调规手续尚需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最终批准并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复。湘乡市政府以及湘潭市政府积极推进《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修改工作,但仍存在最终批准文件不能及时取得或者不能取得的风险,从而影响全资子公司湘乡渝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提请投资者注意该苗木种植用地相关调规手续最终不能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十四)交易对方奖励安排影响净利润的风险
本次收购华宇园林交易方案中包括了对交易对方的奖励安排,即如果承诺期华宇园林实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总和超出承诺期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但超出幅度不到30%,则将超出部分净利润的30%奖励给华宇园林的经营管理团队;如超出幅度超过30%,则采取阶梯式分段累计奖励方式:将超出幅度30%以内净利润的30%奖励给华宇园林的经营管理团队,超出幅度30%以上净利润的50%奖励给华宇园林的经营管理团队。该等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上述奖励对价在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由华宇园林董事会确定奖励的经营管理团队具体范围、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并报丽鹏股份备案。请投资者关注未来可能发生的该等奖励安排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业绩补偿方式的特殊性风险
《资产购买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明确约定了华宇园林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时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的补偿方案。按照约定,在盈利补偿期间内,华宇园林任意一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中补偿义务人将按照现金与股份26%:74%的比例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如按上述方法补偿完毕之后仍有不足,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该等补偿综合考虑了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盈利预测差额部分的26%将以现金直接补偿,74%将按照相关公式进行股份补偿,提请投资者注意该等补偿方式与全部采取现金补偿或全部采用股份补偿计算的差异。
(二)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资产购买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明确约定了华宇园林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时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的补偿方案及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方案。如华宇园林在承诺期内无法实现业绩承诺,虽然按照约定,交易对方须按照现金与股份26%:74%的比例进行补偿,但由于现金补偿的可执行性较股份补偿的可执行性低,处于锁定状态的股份可能由于其他权属限制影响可执行性,有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三)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价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也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由于以上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小数点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背景
(一)上市公司拟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丽鹏股份的主营业务为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和防伪瓶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铝防伪瓶盖和组合式防伪瓶盖。
丽鹏股份在防伪瓶盖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经中国包装联合会及所属金属容器委员会认定,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和防伪瓶盖生产企业,公司先后被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包装企业家联合会评为“中国包装龙头企业”、“中国200强先进包装企业”、“中国包装优秀企业”、“中国包装联合会防伪瓶盖研发中心”。公司自设立以来,产销规模已连续十年占据同行业第一的位置。截至目前,公司各类产品已销往全国二十八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下游酿酒行业客户达700余家,并远销俄罗斯、菲律宾、泰国、越南、缅甸、澳大利亚以及非洲、南北美洲等海外市场,广泛应用于白酒、保健酒、啤酒、葡萄酒等酿酒行业产品的包装。
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一年来中央数道禁令和规定的波及,酒类行业进入了深度的调整期和转折期,导致公司2013年业绩增速放缓,影响投资者整体回报水平。2011年~201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32.75万元、4,117.52万元和3,783.64万元。
因此,丽鹏股份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拓展市场领域、强化产品质量、加大工艺创新、开展精益管理等多种措施努力保持现有主营业务稳定发展,但下游酒类行业的复苏及新市场的开拓仍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目前丽鹏股份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与股东对业绩的较高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在继续发展原有主业的同时,公司关注外部经济环境的走向,积极寻找其他战略性产业的业务发展机会,以求降低经营业绩波动,形成具有互补性的业务组合,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标的资产所处园林行业迎来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
为谋求尽快实现公司产业升级转型,公司分别从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等方面着手,并结合自身特点综合考量,认为园林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符合公司未来多元化经营的战略方向。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华宇园林100%的股权,华宇园林主营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绿化养护和苗木产销等业务。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在全国建设100个生态文明示范区。
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项政策的推出,将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的投入,园林类公司作为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正处于新的发展机遇期。
丽鹏股份利用并购重组将华宇园林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将有效完善华宇园林公司治理结构,并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华宇园林发展,符合国家支持园林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
(三)标的资产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
华宇园林是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并拥有造林绿化施工甲级资质、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总承包叁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及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贰级资质,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园林施工、规划设计、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类别)、园林绿化管护业务资质的园林景观企业。
经过多年的积累,华宇园林已经在园林绿化行业内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具备了大型高端项目的承揽和施工能力。园林施工的技术水平、设计力量、艺术效果体现、人员配备、项目协调、资金实力等各方面因素,都是决定大中型项目施工能力的重要因素。华宇园林近年来施工的项目大多数为大中型项目,在国内园林绿化市场大中型项目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一定的优势。
华宇园林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近几年来专注于园林行业的技术研究开发并在公司所承接的项目中推广应用,在生态修复方面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成功项目经验。而且,华宇园林与西南大学园艺园林学院合作成立了研发中心,与国内多所高校、园林科研单位开展技术合作,拥有多项科技成果和专利。
同时,华宇园林是少数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拓业务的公司之一,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共开设有13家分公司,1家子公司。
根据华宇园林2012年及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最近两年华宇园林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6,059.72万元和8,927.87万元,盈利能力较强。
二、本次交易目的
(一)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多元化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丽鹏股份将在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和防伪瓶盖制造行业之外,新增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绿化养护和苗木产销等业务。针对原防伪瓶盖行业业绩增速放缓的现状,丽鹏股份将继续调整产品结构、拓展市场领域、强化产品质量、加大工艺创新、开展精益管理,实现稳定发展;同时,华宇园林的园林业务发展前景更为广阔,且面临历史性战略发展机遇期。通过本次重组,公司将实现多元化发展战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降低宏观经济和白酒行业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业绩回报能力。
(二)收购优质园林资产,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012年11月18日,住建部印发《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 号),《指导意见》指出,城市园林绿化作为为城市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承担着生态环保、休闲游憩、景观营造、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园林绿化行业面临历史性的战略发展机遇期,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在产业快速发展阶段收购优质资产,将有效降低产业整合风险,并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宇园林将成为丽鹏股份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人的业绩承诺,华宇园林2014-2016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0,500万元、13,000万元和16,900万元。通过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整体盈利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股东。
(三)发挥双方在战略、资产、管理、财务、区域市场、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战略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丽鹏股份将实现从单一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和防伪瓶盖制造行业向先进生产制造与园林绿化产业并行的双主业的转变。本次收购将调整优化上市公司的收入结构,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减轻上市公司受国家宏观经济和白酒行业波动的影响;同时,华宇园林将实现由非公众公司向公众公司子公司的转变,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平台,积极扩大品牌宣传、开拓全国市场,并通过资本运作路径收购园林行业内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标的,改变完全依靠股东投入、滚动发展的自我发展路径,抓住园林绿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实现和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资产协同
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发展通常需投入较大规模固定资产,资产结构中固定资产占比较大,资产流动性相对较差;而园林业务发展则主要为资金推动型,流动资产占比较大,资产流动性较强。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实现公司资产结构的互补,最大程度实现相应资产投入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资产筹资能力与变现能力、运营效益与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有机结合。
3、管理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丽鹏股份将切入园林绿化行业,抓住园林行业快速发展的战略性机遇,拥有了该领域内优秀的管理、施工、设计人才。与上市公司独立开拓园林绿化产业、重新招聘相关人才相比,极大地降低了公司的管理、运营风险。
同时,丽鹏股份将继续保持华宇园林的独立经营地位,给予原管理团队充分的经营发展空间,并通过此次股权锁定期的安排及奖励计划对华宇园林核心团队做好约束和激励,并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广阔平台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而且,华宇园林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要求,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经营水平,从而实现双方在公司管理方面的协同。
4、财务协同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完成后,丽鹏股份的股本规模、资产规模、营收规模、盈利能力均将得到大幅提高,不仅为丽鹏股份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丽鹏股份进一步丰富多渠道融资方式、提高融资能力、实现融资效益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华宇园林自成立以来一直依赖于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发展。随着本次交易的完成,华宇园林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提高华宇园林的贷款能力,更容易通过间接融资方式获得外部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通过直接融资方式选择多样化的债权或股权融资工具,实现公司资本结构优化。
5、区域市场协同
丽鹏股份注册地在山东,随着上市公司近两年的市场开拓和子公司设立,丽鹏股份现已基本完成在全国主要白酒生产区域的生产布局,具有较为成熟的全国性的市场经营管理体系和企业资源。而华宇园林所在的西南地区亦属丽鹏股份瓶盖业务的战略重地,上市公司在西南地区即设有两家重要子公司,以开拓当地业务;华宇园林则根植于重庆,在西南地区具有丰富的市场资源和品牌影响力,并于近两年在山东业务开拓取得较大突破。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双方可以充分利用各自生产布局的互补性,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管理协同,共同实现新老业务的拓展扩大。
6、企业文化协同
丽鹏股份自创建以来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在多年经营过程中形成了“人才为本、文化为根、质量为魂、服务为宗”的企业经营指导思想,通过持续不断的企业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华宇园林亦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并形成了“成就客户,成就品牌,成就员工 ”的核心价值观,以及“客户是上帝,质量是生命,竞争是动力,创新是灵魂”的企业经营理念。综上,双方在企业文化建设上均高度重视企业人才、品牌建设、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文化培育,双方在企业文化上具有天然的一致性和默契性,而本次交易完成后,必将进一步巩固和发扬该等企业文化的协同性,提升双方企业整合的效率。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14年5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7月10日,上海金融发展召开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其持有的华宇园林全部股权。
2014年7月10日,上海复星创泓执行事务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上海复星创泓转让其持有的华宇园林全部股权。
2014年7月10日,成都富恩德召开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其持有的华宇园林全部股权。
2014年7月10日,杭州金灿金道执行事务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杭州金灿金道转让其持有的华宇园林全部股权。
2014年7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证监会的相关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配套融资两部分组成。本次配套融资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
丽鹏股份向华宇园林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资金的成功募集为前提,如配套融资未能实施,丽鹏股份将自筹资金支付该部分现金。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丽鹏股份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华宇园林100%的股权。公司与汤于等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58名股东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于2014年7月29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协议》,华宇园林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99,860万元。
考虑到控制权溢价以及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未来承担的业绩承诺责任、补偿风险和股份锁定期的不同,经交易双方协商,并经交易对方全体股东内部协商,达成如下交易对价:
向汤于、汤洪波、赖力、丁小玲、成都富恩德支付对价合计62,271.7671万元,收购其持有华宇园林合计58.17%的股份,对应华宇园林每股股价为人民币9.9571元/股,其中向汤于支付对价50,193.7924万元,其中26%以现金支付,计13,050.39万元,74%以新增发行股份支付,计49,066,587股;向汤洪波、赖力、丁小玲、成都富恩德支付对价合计12,077.9746万元,其中20%以现金支付,计2,415.59万元,80%以新增发行股份支付,计12,764,042股。向其他股东支付对价合计37,588.2329万元,收购其持有华宇园林41.83%的股份,对应华宇园林每股股价为8.3604元/股,其中20%以现金支付,计7,517.65万元,80%以新增发行股份,计39,723,364股。
按上述方案,丽鹏股份合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3.02%,计22,983.63万元;合计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6.98%,计101,553,993股。
2、配套融资
丽鹏股份拟向孙世尧等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不超过3,669万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7,774.33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之后,拟用于收购汤于等58名华宇园林全体股东持有华宇园林23.02%的股份,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华宇园林营运资金。
(二)本次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华宇园林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华宇园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定价参考。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4]102号《评估报告》,以2014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华宇园林母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60,763.49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0,107.87万元,增值额为39,344.38万元,增值率为64.75%。
上述资产的具体评估情况请参见“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七、交易标的估值情况”及华宇园林的《评估报告》。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华宇园林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99,860万元。
(三)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价支付情况
丽鹏股份拟向特定对象汤于等58名华宇园林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华宇园林100%的股权,其中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3.02%,总计现金22,983.63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6.98%,总计101,553,993股。
丽鹏股份拟向孙世尧等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7,774.33万元,其中22,983.63万元用于收购汤于等58名华宇园林全体股东持有华宇园林股份的23.02%,拟发行股份价格不得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7.57元/股,发行股数不超过3,669万股。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56,328.53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66,060.18万元的85.27%;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99,86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26,756.30万元的78.78%,占上市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0,871.88万元的123.48%,且超过5,00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单位:万元
■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但是,本次配套融资所发行股份拟由孙世尧等9名特定对象认购,其中孙世尧及其家族成员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维强系公司前任高管,齐鲁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部分公司董事、高管参与认购,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提请关联方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借壳上市,主要原因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孙世尧持有上市公司4,320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2.57%,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孙世尧家族持有上市公司7,426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38.79%,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环节,孙世尧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000万股股票;孙世尧家族合计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000万股股票。在本次资产收购交易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孙世尧将持有上市公司约5,320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6.14%;孙世尧家族将持有上市公司约9,426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8.59%。而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宇园林原实际控制人汤于将持有上市公司49,066,587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4.88%,华宇园林原实际控制人汤于及其关联人汤洪波、汤露华合计将持有上市公司55,949,232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6.97%。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华宇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孙世尧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孙世尧家族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购买的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占上市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未超过100%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本次交易标的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为99,86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26,756.30万元的78.78%,未超过上市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八、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不具备上市条件
以发行股份上限138,243,993股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将由191,409,229股变更为329,653,222股,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旧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
二、公司设立情况
1995年2月,孙世尧、曲维强、霍文菊、于志芬、孙红丽和孙鲲鹏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了烟台市丽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1995年2月16日在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为孙世尧,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公司经营范围:铝板轧制、印铁、涂料、瓶盖加工、模具制造、照相制版服务、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金属材料、水暖器材、煤炭、二类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水产品、服装鞋帽批发零售。
上述出资人的出资额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
三、公司设立之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一)1998年3月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
1998年3月,股东对烟台市丽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2,500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增资2,000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
本次增资后,股东的出资额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
本次增资已经烟台市牟平区审计事务所出具的烟牟审所验字[1998]第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于1999年5月25日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
(二)2007年9月注册资本增加至4,000万元
2007年9月,以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烟台坤德投资有限公司和烟台明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1,540万元和1,260万元增资入股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其中550万元和450万元列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其余990万元和810万元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2007年9月27日,发行人办理了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股东的出资额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
本次增资已经烟台泽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烟泽会验字[2007]第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三)2007年12月依法整体变更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经2007年11月18日召开的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股东会议批准,公司拟依法整体变更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案是:以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公司2007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99,334,454.72元为基数,全体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其中40,000,000.00元作为拟设立股份公司的股本,59,334,454.72元列为资本公积金。股份公司于2007年12月4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本次变更完成后,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
■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的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2007)汇所验字第6-007号《验资报告》。(四)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2010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8号《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3.8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88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丽鹏股份”,证券代码“00237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080万股股票于2010年3月18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万股变更为5,350万股。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2010)汇所验字第7-002号《验资报告》。
(五)2010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0年末5,35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8,560万股。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转增股本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7-004号《验资报告》。
(六)2012年10月非公开发行
2012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2]1328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738,461股。2012年12月3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为10,633.85万元。
(七)2013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3年5月,依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报告书》,按每10股转增8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增加股本85,070,76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9,140.92万元。2013年6月,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
(八)截至2014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4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
■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孙世尧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政和街,身份证号码为37063119470305****,持有公司股份4,320万股,占总股本的22.57%。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世尧家族,成员包括孙世尧、于志芬、孙鲲鹏、孙红丽和霍文菊,其他成员情况如下:
于志芬女士:孙世尧之妻,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政和街,身份证号码为37063119470623****,现持有公司股份504万股,占总股本的2.63%。
孙鲲鹏先生:孙世尧之子,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政和街,身份证号码为37063119770718****,现任公司董事长,现持有公司股份874万股,占总股本的4.57%。
孙红丽女士:孙世尧之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8号盛世嘉园,身份证号码为37063119710318****,现持有公司股份864万股,占总股本的4.51%。
霍文菊女士:孙世尧内弟之妻,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身份证号码为37063119640213****,现持有公司股份864万股,占总股本的4.51%。
最近三年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
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无。
六、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和防伪瓶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铝防伪瓶盖和组合式防伪瓶盖。
1、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
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的用途是进一步加工生产防伪瓶盖,其销售对象是同行业制盖企业。
2、铝防伪瓶盖和组合式防伪瓶盖
目前,发行人的防伪瓶盖产品包括铝防伪瓶盖和组合式防伪瓶盖,主要用于白酒、保健酒、啤酒、葡萄酒等酿酒行业产品的包装。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丽鹏股份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
资料来源:丽鹏股份年报。
(二)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元/股
■
资料来源:丽鹏股份年报。
第三章 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认购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方总体概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概况
本次交易对方系华宇园林的所有股东,分别为汤于、汤洪波、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富恩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灿金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钊、黄玲珍、黄涛、赖力、丁小玲、张丽洁、罗光英、戚建良、欧明、王代全、李胜利、刘冲、朱吉英、诸霏霏、曾凡芹、徐文蕾、杨华平、黄灵筠、钟和平、沈华彦、陈玉忠、陶勇、唐俐、黄泽群、钱堤、邱方丽、汤露华、刘昌香、喻晓、陈明华、谢林希、袁秀英、南旭东、陈亚玲、邓英杰、邢世平、周武华、徐榆疆、李昌华、王饶、雷小梅、李建国、李中洪、毛红、张文全、许美赞、李云国、郭丽娜、赵树香、李雪梅、杨杰、李灿。
上述交易对方中,汤于与汤洪波系叔侄关系,汤于与汤露华系叔侄女关系。除此之外,其余交易对方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配套融资方总体概况
丽鹏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融资的认购对象为孙世尧等9名特定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
■
上述配套融资方中于志芬系孙世尧之妻,孙鲲鹏系孙世尧之子,孙红丽系孙世尧之女,霍文菊系孙世尧内弟之妻;曲维强系上市公司前任高管;齐鲁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人为丽鹏股份和华宇园林的董事、高管、核心员工。除此之外,其余配套融资方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汤于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宇园林及其子公司外,汤于参、控股企业情况如下:
■
(二)汤洪波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华宇园林及其子公司外,汤洪波未参股或控股其他企业。
(三)上海金融发展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
(1)2011年3月,上海金融发展设立,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2)2012年2月,上海金融发展申请变更,各合伙人缴纳首期出资,并增加合伙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上海宝投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100,000万元和10,000万元。
本次变更之后,上海金融发展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3)2012年12月,上海金融发展申请变更,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恒富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投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出资额,各合伙人缴纳第二期出资,并增加合伙人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认缴出资10,000万元。
本次变更之后,上海金融发展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海金融发展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上海金融发展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5、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金融发展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华宇园林外,上海金融发展主要下属企业如下表所示:
■
(四)上海复星创泓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
(1)2011年11月,上海复星创泓设立,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2)2012年6月,上海复星创泓申请变更,各合伙人缴纳首期出资。本次变更之后,上海复星创泓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3)2012年9月,上海复星创泓申请变更,合伙人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乐仁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乐仁堂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之后,上海复星创泓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4)2013年3月,上海复星创泓申请变更,乐仁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亚东乐仁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倩变更为林亚楠;上海圣恩达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潘红爱;苏州工业区鼎盛天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计划出资额由3,0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本次变更之后,上海复星创泓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下转B35版)
丽鹏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 指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宇园林、标的公司、华宇股份 | 指 | 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宇有限、华宇园林工程 | 指 | 重庆华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华宇园林前身) |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 指 | 华宇园林100%股权;根据文义,有时亦指华宇园林 |
本次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丽鹏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宇园林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交易对方 | 指 | 汤于、汤洪波、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富恩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灿金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钊、黄玲珍、黄涛、赖力、丁小玲、张丽洁、罗光英、戚建良、欧明、王代全、李胜利、刘冲、朱吉英、诸霏霏、曾凡芹、徐文蕾、杨华平、黄灵筠、钟和平、沈华彦、陈玉忠、陶勇、唐俐、黄泽群、钱堤、邱方丽、汤露华、刘昌香、喻晓、陈明华、谢林希、袁秀英、南旭东、陈亚玲、邓英杰、邢世平、周武华、徐榆疆、李昌华、王饶、雷小梅、李建国、李中洪、毛红、张文全、许美赞、李云国、郭丽娜、赵树香、李雪梅、杨杰、李灿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58名股东 |
交易各方 | 指 | 本次交易标的的转让方华宇园林全体股东及受让方丽鹏股份 |
交易价格、交易对价、收购对价 | 指 | 丽鹏股份本次通过向华宇园林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标的资产 100%股权的价格 |
上海金融发展 | 指 |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前持有华宇园林16.70%的股份 |
上海复星创泓 | 指 | 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前持有华宇园林4.00%的股份 |
成都富恩德 | 指 | 成都富恩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前持有华宇园林2.79%的股份 |
杭州金灿金道 | 指 | 杭州金灿金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前持有华宇园林2.37%的股份 |
补偿义务人 | 指 | 汤于、汤洪波、赖力、丁小玲、成都富恩德 |
实际控制人、孙世尧家族 | 指 | 孙世尧及其家族成员于志芬、孙鲲鹏、孙红丽和霍文菊 |
《资产购买协议》 | 指 | 丽鹏股份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58名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指 | 丽鹏股份与补偿义务人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丽鹏股份与孙世尧等9名特定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本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重组报告书、交易报告书、 | 指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认购股份数 | 指 | 上市公司本次拟向各认购人分别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包括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 |
定价基准日 | 指 | 丽鹏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报告书相关决议公告之日 |
审计评估基准日 | 指 | 2014年4月30日 |
交割日 | 指 | 本次交易对方将交易标的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
过渡期 | 指 | 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限 |
业绩承诺期间、预测年度 | 指 | 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重组规定》 | 指 | 《证监会公告[2008]14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格式准则2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
《财务顾问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监管机构 | 指 | 对本次交易具有审核权限的权力机关,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独立财务顾问、金元证券 | 指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锦天城律师、锦天城 | 指 |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天健所、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和信所、和信 | 指 |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开元评估、开元 | 指 |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项目 | 营业收入 | 占比 | 总资产与交易价格孰高 | 占比 | 净资产与交易价格孰高 | 占比 |
华宇园林 | 56,328.53 | 85.27% | 99,860.00 | 78.78% | 99,860.00 | 123.48% |
丽鹏股份 | 66,060.18 | 126,756.30 | 80,871.88 |
股东名称 | 交易前持有丽鹏股份股份数(股) | 交易前持有丽鹏股份股权比例 | 交易后持有丽鹏股份股份数(股) | 交易后持有丽鹏股份股权比例 |
孙世尧 | 43,200,000 | 22.57% | 53,200,000 | 16.14% |
孙鲲鹏 | 8,740,000 | 4.57% | 13,240,000 | 4.02% |
孙红丽 | 8,640,000 | 4.51% | 10,640,000 | 3.23% |
霍文菊 | 8,640,000 | 4.51% | 12,140,000 | 3.68% |
于志芬 | 5,040,000 | 2.63% | 5,040,000 | 1.53% |
丽鹏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持股合计 | 74,260,000 | 38.79% | 94,260,00 | 28.59% |
汤于 | - | 0.00% | 49,066,587 | 14.88% |
汤洪波 | - | 0.00% | 6,776,622 | 2.06% |
汤露华 | - | 0.00% | 106,023 | 0.03% |
华宇园林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持股合计 | - | 0.00% | 55,949,232 | 16.97% |
法定中文名称: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英文名称: | SHANDONG LIPENG CO.,LTD |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 370600228099328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9,140.9229万元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
成立时间: | 1995年2月16日;2007年12月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股票简称: | 丽鹏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74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法定代表人: | 孙鲲鹏 |
联系电话: | 0535- 4660587 |
网址: | www.lp.com.cn |
电子信箱: | lp@lp.com.cn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孙世尧 | 250 | 50 |
2 | 曲维强 | 50 | 10 |
3 | 霍文菊 | 50 | 10 |
4 | 于志芬 | 50 | 10 |
5 | 孙红丽 | 50 | 10 |
6 | 孙鲲鹏 | 50 | 10 |
合 计 | 500 | 1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孙世尧 | 1,500 | 50 |
2 | 曲维强 | 300 | 10 |
3 | 霍文菊 | 300 | 10 |
4 | 于志芬 | 300 | 10 |
5 | 孙红丽 | 300 | 10 |
6 | 孙鲲鹏 | 300 | 10 |
合 计 | 3,000 | 1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孙世尧 | 1,500 | 37.5 |
2 | 烟台坤德投资有限公司 | 550 | 13.75 |
3 | 烟台明华投资有限公司 | 450 | 11.25 |
4 | 曲维强 | 300 | 7.5 |
5 | 霍文菊 | 300 | 7.5 |
6 | 于志芬 | 300 | 7.5 |
7 | 孙红丽 | 300 | 7.5 |
8 | 孙鲲鹏 | 300 | 7.5 |
合 计 | 4,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孙世尧 | 1,500 | 37.5 |
2 | 烟台坤德投资有限公司 | 550 | 13.75 |
3 | 烟台明华投资有限公司 | 450 | 11.25 |
4 | 曲维强 | 300 | 7.5 |
5 | 霍文菊 | 300 | 7.5 |
6 | 于志芬 | 300 | 7.5 |
7 | 孙红丽 | 300 | 7.5 |
8 | 孙鲲鹏 | 300 | 7.5 |
合 计 | 4,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孙世尧 | 4,320 | 22.57 |
2 | 烟台坤德投资有限公司 | 1,276.50 | 6.67 |
3 | 孙鲲鹏 | 874 | 4.57 |
4 | 孙红丽 | 864 | 4.51 |
5 | 霍文菊 | 864 | 4.51 |
6 | 曲维强 | 817.67 | 4.27 |
7 | 烟台明华投资有限公司 | 746.00 | 3.90 |
8 | 于志芬 | 504 | 2.63 |
9 | 大连禾恩贸易有限公司 | 308.52 | 1.61 |
10 | 亳州市古井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228.92 | 1.20 |
合 计 | 10,803.61 | 56.44 |
产品类别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防伪瓶盖 | 52,624.26 | 83.61% | 47,590.86 | 80.74% | 39,261.89 | 70.36% |
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 | 9,508.99 | 15.11% | 9,674.38 | 16.41% | 14,089.91 | 25.25% |
设备、模具及铝带 | 808.35 | 1.28% | 1,676.00 | 2.84% | 2,448.11 | 4.39%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62,941.61 | 100.00% | 58,941.24 | 100.00% | 55,799.91 | 100.00% |
项目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总资产 | 126,756.30 | 119,350.88 | 82,625.78 |
总负债 | 43,337.73 | 36,579.56 | 28,835.49 |
净资产 | 83,418.57 | 82,771.32 | 53,79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80,871.88 | 80,278.39 | 51,726.84 |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66,060.18 | 61,739.98 | 58,558.00 |
营业成本 | 51,850.63 | 48,407.29 | 46,962.74 |
营业利润 | 4,602.87 | 5,221.55 | 4,882.73 |
利润总额 | 5,208.55 | 5,768.80 | 2,281.11 |
净利润 | 4,024.28 | 4,372.51 | 1,729.7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83.64 | 4,117.52 | 1,332.75 |
扣非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10.49 | 3,665.74 | 3,513.39 |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8,766.61 | 4,824.75 | 1,823.43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21,197.18 | -12,279.32 | -19,228.61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1,547.49 | 30,600.99 | 10,361.41 |
现金净增加额 | -14,244.79 | 23,042.84 | -7,161.30 |
期末现金余额 | 17,077.36 | 31,322.15 | 8,279.31 |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 | 0.20 | 0.26 | 0.09 |
稀释每股收益 | 0.20 | 0.26 | 0.09 |
每股净资产 | 4.36 | 4.32 | 2.81 |
序号 | 姓名 | 认购股数(万股) |
1 | 孙世尧 | 1,000 |
2 | 孙鲲鹏 | 450 |
3 | 霍文菊 | 350 |
4 | 孙红丽 | 200 |
5 | 齐鲁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719 |
6 | 孙晓光 | 350 |
7 | 曲维强 | 300 |
8 | 嘉兴中乾景隆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 |
9 | 姜灵芝 | 100 |
合 计 | 3,669 |
姓名 | 汤于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51222319680320**** |
住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
通讯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506号 |
通讯方式 | 023-63670488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
华宇有限 | 2001.6-2011.3 | 执行董事 | 持有97.58%股份 |
华宇股份 | 2011.4-至今 | 董事长 | 持有46.89%股份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杭州国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姓名 | 汤洪波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3900519731219**** |
住址 | 重庆市渝北区加州城市花园 |
通讯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506号 |
通讯方式 | 023-63670488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
华宇有限 | 2002.10-2011.3 | 总经理助理 | 持有2.42%股份 |
华宇股份 | 2011.4-至今 | 副总经理、董秘 | 持有5.99%股份 |
公司名称 |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10000000103681 |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春晓路289号张江大厦201室B座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吕厚军) |
合伙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合伙期限 | 2011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29日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 | 11,000 | - | 1.43% |
2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 | 25.97% |
3 |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0 | - | 19.48% |
4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 | - | 12.99% |
5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 | 12.99% |
6 |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 - | 6.49% |
7 | 上海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9,000 | - | 5.06% |
8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 | - | 3.90% |
9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 | 3.90% |
10 |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 | 3.90% |
11 | 南通金优投资中心 | 10,000 | - | 1.30% |
12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 | 1.30% |
13 | 山西银昌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 | 1.30% |
合计 | 770,000 | - | 100%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 | 11,000 | 3,300 | 1.25% |
2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60,000 | 22.73% |
3 |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0 | 45,000 | 17.05% |
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30,000 | 11.36% |
5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100,000 | - | 11.36% |
6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 | 15,000 | 11.36% |
7 |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 15,000 | 5.68% |
8 | 上海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9,000 | 11,700 | 4.43% |
9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 | 9,000 | 3.41% |
10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9,000 | 3.41% |
11 |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9,000 | 3.41% |
12 | 南通金优投资中心 | 10,000 | 3,000 | 1.14% |
13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3,000 | 1.14% |
14 | 山西银昌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3,000 | 1.14% |
15 | 上海宝投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 | 1.14% |
合计 | 880,000 | 216,000 | 100.00%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上海远见投资管理中心 | 11,000 | 6,600 | 1.22% |
2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120,000 | 22.22% |
3 |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0 | 90,000 | 16.67% |
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60,000 | 11.11% |
5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100,000 | 60,000 | 11.11% |
6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65,000 | 39,000 | 7.22% |
7 | 上海恒富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5,000 | 18,000 | 7.22% |
8 |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 30,000 | 5.56% |
9 | 上海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9,000 | 23,400 | 4.33% |
10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8,000 | 3.33% |
11 |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18,000 | 3.33% |
12 | 上海宝投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6,000 | 2.22% |
13 | 南通金优投资中心 | 10,000 | 6,000 | 1.11% |
14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6,000 | 1.11% |
15 | 山西银昌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6,000 | 1.11% |
16 |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 | 10,000 | - | 1.11% |
合计 | 900,000 | 507,000 | 100.00% |
项目 | 2013.12.31 |
总资产 | 612,721.90 |
总负债 | 7,771.3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4,950.59 |
项目 | 2013 年度 |
营业收入 | 9,821.66 |
净利润 | -8,822.25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6,680.95 | 16.00% | 工业润滑油 |
2 |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0 | 0.80% | 锂离子电池 |
3 | 江苏铁锚玻璃有限公司 | 4,047.96 | 8.18% | 安全玻璃 |
4 | 内蒙古赛飞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9,135.65 | 2.00% | 蓄禽养殖加工 |
5 |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2,646 | 7.66% | 精细化工 |
6 |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5,418 | 16.89% | 紧固件 |
7 | 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102,241 | 10% | 海港疏浚 |
8 | 扬州日精电子有限公司 | 909 | 26.27% | 薄膜电容器 |
9 |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 11,098 | 8.15% | 女装 |
10 | 山东华建建设有限公司 | 2,510 | 16.90% | 钢板仓设计施工 |
11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165,000 | 0.78% | 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 |
12 | 正阳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10,630 | 0.62% | 贸易、投资 |
1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0,000 | 2.46% | 证券 |
14 | 宝蓝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19,375 | 7.69% | 商业物业经营与管理 |
15 | 南京华脉科技有限公司 | 7,250 | 16.23% | 通信网络设备 |
16 | 煜丰格林文化创意(北京)有限公司 | 9,100 | 1.47% | 白酒生产及销售 |
17 | 无锡华东可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3,985 | 6.99% | 可可制品的生产、销售 |
18 | 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9,360 | 5.07% | 影视剧拍摄制作 |
19 | 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7,013.6 | 7.97% | 建筑装修 |
20 | 厦门宏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800 | 12.12% | 柔性印制电路板 |
21 | 上海鸣啸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1 | 17.67% | 智能交通信息系统 |
22 |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000 | 8.27% | 移动短信服务 |
23 | 博昱科技(丹阳)有限公司 | 4,354 | 12% | 光学组件的研发、生产 |
24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97,917 | 10.53% | 证券 |
25 |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 60,776 | 2.98% | 白酒生产及销售 |
公司名称 | 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10000000109381 |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嘉定区嘉新公路835弄25号16幢3101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西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秦学棠) |
合伙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合伙期限 | 2011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29日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西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00 | - | 1.00% |
2 | 西藏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000 | - | 31.23% |
3 | 乐仁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 6.64% |
4 | 上海东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 | 6.64% |
5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 | 6.64% |
6 |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 | 3.32% |
7 | 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 | 3.32% |
8 | 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 | 3.32% |
9 | 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 | - | 2.66% |
10 | 苏州工业区鼎晟天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3,000 | - | 1.99% |
11 | 上海圣恩达实业有限公司 | 2,000 | - | 1.33% |
12 | 海南洋浦海悦药业有限公司 | 3,000 | - | 1.99% |
13 | 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 | 3,000 | - | 1.99% |
14 | 重庆昌野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 | 1.99% |
14 | 金花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 | 1.99% |
16 | 王余美 | 3,000 | - | 1.99% |
17 | 康树森 | 3,000 | - | 1.99% |
18 | 叶本端 | 2,000 | - | 1.33% |
19 | 张东女 | 2,000 | - | 1.33% |
20 | 章小影 | 1,000 | - | 0.66% |
21 | 叶朝阳 | 1,000 | - | 0.66% |
22 | 陈亚忠 | 1,000 | - | 0.66% |
23 | 林木秀子 | 1,000 | - | 0.66% |
24 | 张征宇 | 1,000 | - | 0.66% |
25 | 程佩佩 | 1,000 | - | 0.66% |
26 | 刘香钗 | 1,000 | - | 0.66% |
27 | 曹启超 | 1,000 | - | 0.66% |
28 | 周祖平 | 1,000 | - | 0.66% |
29 | 吴一坚 | 1,000 | - | 0.66% |
30 | 戴君威 | 1,000 | - | 0.66% |
31 | 徐新月 | 1,000 | - | 0.66% |
32 | 张宁 | 1,000 | - | 0.66% |
33 | 林倩 | 1,000 | - | 0.66% |
34 | 王巍 | 1,000 | - | 0.66% |
35 | 陈旭红 | 1,000 | - | 0.66% |
36 | 高红 | 1,000 | - | 0.66% |
37 | 屠熹显 | 1,000 | - | 0.66% |
38 | 朱家强 | 1,000 | - | 0.66% |
39 | 莫亚芬 | 1,000 | - | 0.66% |
40 | 王顺清 | 1,000 | - | 0.66% |
41 | 车军 | 1,000 | - | 0.66% |
42 | 李三平 | 1,000 | - | 0.66% |
43 | 李有增 | 1,000 | - | 0.66% |
44 | 杨继军 | 1,000 | - | 0.66% |
45 | 赵新岩 | 1,000 | - | 0.66% |
合计 | 150,500 | - | 100%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西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00 | 600 | 1.00% |
2 | 西藏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000 | 18,800 | 31.23% |
3 | 乐仁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4,000 | 6.64% |
4 | 上海东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4,000 | 6.64% |
5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4,000 | 6.64% |
6 |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2,000 | 3.32% |
7 | 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2,000 | 3.32% |
8 | 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2,000 | 3.32% |
9 | 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 | 1,600 | 2.66% |
10 | 苏州工业区鼎晟天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3,000 | 1,200 | 1.99% |
11 | 上海圣恩达实业有限公司 | 2,000 | 800 | 1.33% |
12 | 海南洋浦海悦药业有限公司 | 3,000 | 1,200 | 1.99% |
13 | 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 | 3,000 | 1,200 | 1.99% |
14 | 重庆昌野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1,200 | 1.99% |
14 | 金花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1,200 | 1.99% |
16 | 王余美 | 3,000 | 1,200 | 1.99% |
17 | 康树森 | 3,000 | 1,200 | 1.99% |
18 | 叶本端 | 2,000 | 800 | 1.33% |
19 | 张东女 | 2,000 | 800 | 1.33% |
20 | 章小影 | 1,000 | 400 | 0.66% |
21 | 叶朝阳 | 1,000 | 400 | 0.66% |
22 | 陈亚忠 | 1,000 | 400 | 0.66% |
23 | 林木秀子 | 1,000 | 400 | 0.66% |
24 | 张征宇 | 1,000 | 400 | 0.66% |
25 | 程佩佩 | 1,000 | 400 | 0.66% |
26 | 刘香钗 | 1,000 | 400 | 0.66% |
27 | 曹启超 | 1,000 | 400 | 0.66% |
28 | 周祖平 | 1,000 | 400 | 0.66% |
29 | 吴一坚 | 1,000 | 400 | 0.66% |
30 | 戴君威 | 1,000 | 400 | 0.66% |
31 | 徐新月 | 1,000 | 400 | 0.66% |
32 | 张宁 | 1,000 | 400 | 0.66% |
33 | 林倩 | 1,000 | 400 | 0.66% |
34 | 王巍 | 1,000 | 400 | 0.66% |
35 | 陈旭红 | 1,000 | 400 | 0.66% |
36 | 高红 | 1,000 | 400 | 0.66% |
37 | 屠熹显 | 1,000 | 400 | 0.66% |
38 | 朱家强 | 1,000 | 400 | 0.66% |
39 | 莫亚芬 | 1,000 | 400 | 0.66% |
40 | 王顺清 | 1,000 | 400 | 0.66% |
41 | 车军 | 1,000 | 400 | 0.66% |
42 | 李三平 | 1,000 | 400 | 0.66% |
43 | 李有增 | 1,000 | 400 | 0.66% |
44 | 杨继军 | 1,000 | 400 | 0.66% |
45 | 赵新岩 | 1,000 | 400 | 0.66% |
合计 | 150,500 | 60,200 | 100%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西藏复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00 | 600 | 1.00% |
2 | 西藏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000 | 18,800 | 31.23% |
3 | 乐仁堂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4,000 | 6.64% |
4 | 上海东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4,000 | 6.64% |
5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4,000 | 6.64% |
6 |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2,000 | 3.32% |
7 | 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2,000 | 3.32% |
8 | 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2,000 | 3.32% |
9 | 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 | 1,600 | 2.66% |
10 | 苏州工业区鼎晟天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3,000 | 1,200 | 1.99% |
11 | 上海圣恩达实业有限公司 | 2,000 | 800 | 1.33% |
12 | 海南洋浦海悦药业有限公司 | 3,000 | 1,200 | 1.99% |
13 | 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 | 3,000 | 1,200 | 1.99% |
14 | 重庆昌野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1,200 | 1.99% |
14 | 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 | 1,200 | 1.99% |
16 | 王余美 | 3,000 | 1,200 | 1.99% |
17 | 康树森 | 3,000 | 1,200 | 1.99% |
18 | 叶本端 | 2,000 | 800 | 1.33% |
19 | 张东女 | 2,000 | 800 | 1.33% |
20 | 章小影 | 1,000 | 400 | 0.66% |
21 | 叶朝阳 | 1,000 | 400 | 0.66% |
22 | 陈亚忠 | 1,000 | 400 | 0.66% |
23 | 林木秀子 | 1,000 | 400 | 0.66% |
24 | 张征宇 | 1,000 | 400 | 0.66% |
25 | 程佩佩 | 1,000 | 400 | 0.66% |
26 | 刘香钗 | 1,000 | 400 | 0.66% |
27 | 曹启超 | 1,000 | 400 | 0.66% |
28 | 周祖平 | 1,000 | 400 | 0.66% |
29 | 吴一坚 | 1,000 | 400 | 0.66% |
30 | 戴君威 | 1,000 | 400 | 0.66% |
31 | 徐新月 | 1,000 | 400 | 0.66% |
32 | 张宁 | 1,000 | 400 | 0.66% |
33 | 林倩 | 1,000 | 400 | 0.66% |
34 | 王巍 | 1,000 | 400 | 0.66% |
35 | 陈旭红 | 1,000 | 400 | 0.66% |
36 | 高红 | 1,000 | 400 | 0.66% |
37 | 屠熹显 | 1,000 | 400 | 0.66% |
38 | 朱家强 | 1,000 | 400 | 0.66% |
39 | 莫亚芬 | 1,000 | 400 | 0.66% |
40 | 王顺清 | 1,000 | 400 | 0.66% |
41 | 车军 | 1,000 | 400 | 0.66% |
42 | 李三平 | 1,000 | 400 | 0.66% |
43 | 李有增 | 1,000 | 400 | 0.66% |
44 | 杨继军 | 1,000 | 400 | 0.66% |
45 | 赵新岩 | 1,000 | 400 | 0.66% |
合计 | 150,500 | 60,2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