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六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000933 股票简称 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二次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进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0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14-035)。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2012年8月修订),此项交易须提请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发行不超过40 亿元(含 40 亿元)公司债券的相关决议已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14年4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反馈意见,董事会拟将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拟调整为“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其它条款不变。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
股票代码 000933 股票简称 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部分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解决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电”)、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新龙”)、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发电”)、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国贸”)、深圳市神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神火”)、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铝业”)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来源问题,公司拟调整新疆煤电、许昌新龙、神火发电、神火国贸、深圳神火、汇源铝业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未涉及调整的子公司担保事项仍按以前年度有关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若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宜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由1,148,400.00万元调整为1,298,400.00万元。
拟调整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表:
金额: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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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额度调整事宜已于2014年7月30日经董事会第六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三分之二多数逐项审议批准后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述担保额度调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为最高额度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为防范风险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在担保业务具体实施过程中,除全资子公司外,公司均要求被担保企业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若因金融机构不认可其他股东的担保能力等原因,必须由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公司均要求其他股东将所持被担保企业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此项工作由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煤电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7日
住所: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工业园区216国道东侧100米处
法定代表人:孙自学
注册资本: 600,000,0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设施的投资;铝型材的生产加工、销售;物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碳素制品、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
信用评级:AA-
新疆煤电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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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电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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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2013年已经审计,201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
新疆煤电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2、许昌新龙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01日
住所:禹州市梁北镇
法定代表人: 刘君
注册资本:212,205,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煤炭建设,煤炭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洗选和销售,煤炭综合利用,铁路运营,物资供销(除国家专项规定外),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多种经营(除国家专项规定外)。
信用评级:A-
许昌新龙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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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新龙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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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2013年已经审计,201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
许昌新龙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3、神火发电
成立日期:2009年3月20日
住所: 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神火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孙自学
注册资本:1,400,000,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对电力项目的投资
信用评级:AA
神火发电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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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发电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2013年已经审计,201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
神火发电成立以来至本公告日,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4、神火国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1日
住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东侧(金地邮政大厦北楼11层西户)
法定代表人:李崇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山机械、矿产品、铝产品、纺织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化肥的销售。
信用评级:AA
神火国贸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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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国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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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2013年已经审计,201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
神火国贸成立以来至本公告日,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5、深圳神火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2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1815-1818室
法定代表人:韩从杰
注册资本: 50,000,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信用评级:BBB
深圳神火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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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神火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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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2013年已经审计,201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
深圳神火成立以来至本公告日,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6、汇源铝业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6日
住所:鲁山县梁洼镇鲁梁公路西八里坪
法定代表人:李崇
注册资本:250,000,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氧化铝、氢氧化铝加工。
信用评级:BBB+
汇源铝业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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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铝业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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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2013年已经审计,201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
汇源铝业自公司控股合并以来至本公告日,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的必要性
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解决其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来源问题,公司有必要为其提供担保。
(二)担保的风险性
上述公司信用评级均在BBB以上,信用状况较好,且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风险可控。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6月30日,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22,965.00万元,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62,255.00万元,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22,000.00万元,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20,200.00万元,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47,653.39万元,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44,000.00万元,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50,000.00万元,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33,000.00万元,深圳市神火贸易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7,215.00万元,合计人民币619,288.39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底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1.74%,占公司2014年6月底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8.09%。
除控股子公司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股票代码:000933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六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15:00至2014年8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7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①凡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注册会计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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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议案一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二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电话、传真或邮件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15日-18日的正常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7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以及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四、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3
2.投票简称:神火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18日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神火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15:00至2014年8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权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 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7号
联 系 人:李元勋 班晓倩
联系电话:0370-5982722 5982466
传 真:0370-5180086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邮政编码:476600
2.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和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4年8月 日,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21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500,000股,发行价格为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16,9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9,077,660.00元后的募集资金1,797,842,34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再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678,169.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7,164,170.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1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143,477,568.58 元(含自有资金 1,026,624.05 元,累计利息收入13,646,825.73 元,累计手续费支出 7,250.13 元),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4]第41080001号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募集资金本期使用29,995,906.81元,其中:本期利息收入317,570.74元,支付手续费1,246.87元。
2、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112,771,361.59元,其中:本期利息收入317,570.74元,支付手续费1,246.87元,转出自有资金1,026,624.0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7月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鉴于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小煤矿重组整合主体整合范围的调整和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变化,为解决公司部分骨干煤矿煤炭销售的运输瓶颈问题,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八次会议和 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部分剩余资金55,658,332.03元和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的募集资金692,261,941.96元合计 747,920.273.99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和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73,800,000.00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674,120,273.99元。该事项已于2013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详见《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 2013-0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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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2,771,361.59元,其中:67,791,351.51元存放于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44,980,010.08元存放于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接受担保企业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情况 | ||
担保额度 | 资金用途 | 担保额度 | 资金用途 | ||
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 | 10.00 | 流动资金 | 19.00 | 流动资金 | 增加9亿 |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8.00 | 流动资金 | 21.00 | 流动资金 | 增加3亿 |
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 | 20.00 | 流动资金 | 23.00 | 流动资金 | 增加3亿 |
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 | 6.00 | 流动资金 | 14.00 | 流动资金 | 增加8亿 |
深圳市神火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流动资金 | 5.00 | 流动资金 | 减少5亿 |
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 | 12.00 | 流动资金 | 9.00 | 流动资金 | 减少3亿 |
项 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9,613,926,991.75 | 11,414,286,878.46 |
负债总额 | 9,029,114,582.70 | 10,861,378,430.68 |
其中:流动负债 | 8,529,144,582.70 | 10,361,378,430.68 |
其中:短期借款 | 530,000,000.00 | 38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8,020,000.00 | 796,98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499,970,000.00 | 500,000,000.00 |
其中:长期借款 | 499,970,000.00 | 500,000,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84,812,409.05 | 552,908,447.78 |
项 目 | 2013年度 | 201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1,563,700,528.08 | 1,770,555,040.11 |
利润总额 | -15,148,432.13 | -31,903,961.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148,432.13 | -31,903,961.27 |
项 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2,718,456,598.31 | 3,189,783,681.91 |
负债总额 | 2,155,958,950.29 | 2,479,144,831.22 |
其中:流动负债 | 2,148,206,108.04 | 2,471,391,988.97 |
其中:短期借款 | 840,000,000 | 73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 | 0 |
非流动负债 | 7,752,842.25 | 7,752,842.25 |
其中:长期借款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62,497,648.02 | 710,638,850.69 |
项 目 | 2013年度 | 201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824,198,936.36 | 559,275,540.21 |
利润总额 | 33,119,418.29 | 138,980,485.5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333,607.59 | 104,235,364.14 |
项 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0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4,314,054,859.66 | 4,628,201,562.65 |
负债总额 | 2,968,960,015.04 | 3,295,916,361.61 |
其中:流动负债 | 1,009,440,263.04 | 1,563,916,361.61 |
其中:短期借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9,215,532 | 251,828,070.00 |
非流动负债 | 1,959,519,752 | 1,732,000,000.00 |
其中:长期借款 | 1,897,500,000 | 1,732,000,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345,094,844.62 | 1,332,285,201.04 |
项 目 | 2013年度 | 201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1,616,134,729.51 | 579,331,422.21 |
利润总额 | 121,728,577.11 | -10,315,750.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1,728,577.11 | -12,809,643.58 |
项 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0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974,300,907.98 | 3,308,493,247.20 |
负债总额 | 1,701,695,382.46 | 3,037,985,827.32 |
其中:流动负债 | 1,701,695,382.46 | 3,037,985,827.32 |
其中:短期借款 | 1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 | 0 |
非流动负债 | ||
其中:长期借款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72,605,525.52 | 270,507,419.88 |
项 目 | 2013年度 | 201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26,530,942,777.37 | 11,041,922,610.47 |
利润总额 | 52,205,080.60 | -4,350,953.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268,359.41 | -4,641,358.82 |
项 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0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490,610,326.17 | 492,520,461.47 |
负债总额 | 400,808,476.50 | 401,937,944.71 |
其中:流动负债 | 400,808,476.50 | 401,937,944.71 |
其中:短期借款 | 367,372,261.22 | 371,601,238.8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 | 0 |
非流动负债 | 0 | 0 |
其中:长期借款 | 0 | 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89,801,849.67 | 90,582,516.76 |
项 目 | 2013年度 | 201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764,997,888.45 | 583,439,402.17 |
利润总额 | 4,998,803.12 | 1,040,889.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45,112.48 | 780,677.09 |
项 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0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087,215,836.23 | 2,935,296,245.73 |
负债总额 | 2,874,218,964.43 | 2,777,865,819.11 |
其中:流动负债 | 2,874,218,964.43 | 2,777,865,819.11 |
其中:短期借款 | 670,000,000.00 | 37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 | 0 |
非流动负债 | 0 | 0 |
其中:长期借款 | 0 | 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10,183,275.84 | 154,846,064.40 |
项 目 | 2013年度 | 201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1,841,504,868.46 | 916,202,397.59 |
利润总额 | -132,342,436.84 | -52,612,764.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0,094,963.95 | -52,383,530.47 |
议案一 | 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
议案一中议项(一)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议案一中议项(二)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议案一中议项(三)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议案一中议项(四)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议案一中议项(五)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神火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议案一中议项(六)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议案二 | 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总议案 | 100 | |
1 | 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0 |
(1)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1.01 |
(2)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1.02 |
(3)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1.03 |
(4)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1.04 |
(5)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神火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1.05 |
(6)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 1.06 |
2 | 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2.0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资金用途 | 存储方式 |
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 | 77250188000093572 | 67,791,351.51 | 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薛湖铁路项目建设 | 活期存款 |
中国光大银行许昌分行 | 79920188000078977 | 44,980,010.08 | 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泉店铁路项目建设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112,771,361.59 |
募集资金总额 | 1,816,920,000.0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995,906.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98,348,708.6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47,920,273.9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41.1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 | 是 | 688,000,000.00 | 688,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否 | 是 |
2、用于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 是 | 652,796,500.00 | 652,796,500.00 | 0.00 | 597,032,497.90 | 91.46 | -- | -- | 否 | 是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50,000,000.00 | 456,367,670.80 | 0.00 | 456,413,060.48 | 100.00 | -- | --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90,796,500.00 | 1,797,164,170.80 | 0.00 | 1,053,445,558.3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890,796,500.00 | 1,797,164,170.80 | 0.00 | 1,053,445,558.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1、由于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为主,公司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再购置移动式救生舱。 2、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小煤矿重组整合主体的整合范围进行了调整,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中原计划收购28家小煤矿的经营性资产(含采矿权),其中25家已经实施完毕,其余小煤矿因与其他小煤矿存在资源重叠、压覆等情况,由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将其调整为由省内其他国有煤炭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公司不再继续出资收购其经营性资产。 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是:2012年5月4日,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下发了《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兼并重组小煤矿回头看活动方案>的通知》(豫煤重组督【2012】1号),要求全省兼并重组的小煤矿在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后,严格按照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标准进行再检查、再验收,以全面提升兼并重组小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目前,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的小煤矿正在为复工复产的再检查、再验收做准备。根据省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等有关政策,目前资源整合煤矿仍处于待检查、待验收状态,尚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地质条件及使用效果:河南省境内煤炭资源普遍埋藏较深、井下地质条件复杂,不宜建设大型矿井。对于小型矿井来说,移动救生舱系大型设备入井困难,实际使用中需要建设专门大硐室放置和来回拖动,使用不便,而且容纳人员较少,日常维护成本较高。 根据《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对<福建煤监局、福建省经贸委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方案请示>的复函》(煤安监司函办【2012】20号)和《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煤安避险【201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考虑到公司所属煤矿大多为小型矿井,且公司在建设避难硐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已用自有资金组织实施建设了避难硐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再购置移动式救生舱,公司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为主。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由原本用于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及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及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316号)。2012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9,445,965.9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实施了上述置换行为。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2013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674,120,273.99元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2,771,361.59元,其中:67,791,351.51元存放于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44,980,010.08元存放于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 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及用于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 73,800,000.00 | 7,108,819.30 | 28,000,756.52 | 37.94 | 2014/12/1 | 未完工 | 不适用 | 否 |
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 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及用于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 674,120,273.99 | 22,887,087.51 | 116,899,549.77 | 17.34 | 2015/7/30 | 未完工 | 不适用 | 否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 500,000,000.00 | 0.00 | 5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247,920,273.99 | 29,995,906.81 | 644,900,306.2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根据《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对<福建煤监局、福建省经贸委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方案请示>的复函》(煤安监司函办【2012】20号)和《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煤安避险【201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考虑到公司所属煤矿大多为小型矿井,且公司在建设避难硐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已用自有资金组织实施建设了避难硐室。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再购置移动式救生舱,公司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为主。《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4月16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分别于2013年3月26日和2013年4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4年6月竣工,现正向相关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并积极开展投入运营相关工作;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因占地面积较大,沿线涉及村庄较多,个别村庄需整体搬迁,协调难度较大,项目仍在积极推进中。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