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4--091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2014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西钲德”)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201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限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
2014年5月,公司聘请了非公开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工作。由于公司历史上股东更替较多,历史沿革复杂、公司存在较多逾期负债及未履行完毕的诉讼,公司需要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核实、梳理及规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公司已基本完成尽职调查工作,相关材料也基本准备完毕,申报文件正在编制过程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披露。
二、租赁国家体育馆主馆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
201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地并投资设备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的议案》。
2014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地并投资设备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的议案》。之后,公司与北京京演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2014年7月29日,公司支付押金人民币600万元后合同已生效。现该项目组已正式进入项目的启动和筹备阶段。
其他重大事项如有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