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5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5日下午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4日下午15:00—2014年8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议题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议题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3.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3.1.1选举滕用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2选举滕用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3选举滕用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4选举滕用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3.2.1选举胡继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2选举张伙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3选举肖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的表决应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将分开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陈为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第1项、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除第1项、第2项以外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3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2014年7月1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重复表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4年7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中介机构代表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五、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请见附件二。
七、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8
联系人:林天山、张颖娟
联系电话:0591-88202231
联系传真:0591-88202231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八、备查文件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二: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1日
附件一: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以下统称为“委托人”)出席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一)对于不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3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此处不适用 | ||
4 |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陈为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二)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股东投给各候选人的 选举票票数 |
3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此处不填写 |
3.1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此处不填写 |
3.1.1 | 选举滕用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1.2 | 选举滕用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1.3 | 选举滕用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1.4 | 选举滕用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2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此处不填写 |
3.2.1 | 选举胡继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2.2 | 选举张伙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2.3 | 选举肖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特别说明:
(1)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开进行表决。
(2)对于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事项,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4。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事项,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2
2、投票简称:海欣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2702。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议案3之下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则以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 价格(元) |
100 | 总议案(除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 100.00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3.1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3.1.1 | 选举滕用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1 |
3.1.2 | 选举滕用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
3.1.3 | 选举滕用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3 |
3.1.4 | 选举滕用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4 |
3.2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2.1 | 选举胡继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1 |
3.2.2 | 选举张伙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
3.2.3 | 选举肖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
4 |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陈为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5.00 |
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之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项下的每位候选人,需逐个进行表决。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为不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具体如下:
①不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为不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②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议案3为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对应每一项子议案的表决,股东申报的股数为其投给该名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其中:
A.对于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的选举事宜,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4。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股东对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B.对于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胡继荣、张伙星、肖阳)的选举事宜,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股东对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计票规则:
(1)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只包括议案1、议案2、议案4共三项议案,不包括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3,以下同)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单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做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元)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海欣食品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股东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4日15:00至2014年8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投票予以合并计算。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多项议案,如果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未投票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公司股东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