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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36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7月31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尹洪卫、冯学高、刘勇、陈刚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包志毅、岳鸿军、章击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修改、完善《公司章程》。

    修订和完善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

    本次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为了完善公司组织架构,经公司股东尹洪卫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同意提名朱心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股东冯学高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同意提名秋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秋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尹洪卫先生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秋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管理办法>的议案》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4年8月18日(周一)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37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于2014年8月18日下午14:0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8日(周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7日(周日)至2014年8月18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4年8月1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27号岭南园林大厦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一)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二)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3日(周三)

    6、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8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1选举朱心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2选举秋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以上议案1至议案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5至议案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8月14日—2014年8月17日中工作日:9∶00 至11∶30,14∶00 至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27号岭南园林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秋天、李艳梅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联系传真:0769-22492600

    联系邮箱:ln@lnlandscape.com

    邮编:52312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717;投票简称:岭南投票

    3、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3)总议案对累积投票无效。

    (4)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如议案6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6.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6.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00
    1《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0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0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3.00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00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00
    6《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6.1选举朱心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01
    6.2选举秋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02

    (5)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投给某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票数。填报具体规则如下:

    a)投资者持有的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等于投资者持有的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资者可以用所有表决权票数集中投票选举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两名董事候选人,但所投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例如,如投资者持有股数为 1,000 股股份,本次选举董事为2 名,则投资者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2,000 票(即 1,000股×2=2,000 票)。投资者可以将 2,000 票中的每 1,000 票平均给予 2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2,000 票全部给予其中一位董事候选人。

    b)投资者输入的两项议案的累积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时,则投票无效;少于其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票数。

    (7)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投票举例

    1) 对于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的议案),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717买入1.00元1股

    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对应的申报价格为“6.01”、“6.02”的议案),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717买入6.01元直接输入表决票数
    362717买入6.02元直接输入表决票数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岭南园林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15:00 至2014年8月18日15:00 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秋天、李艳梅

    联系部门: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传真号码:0769-22492600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光明路27号岭南园林大厦三楼

    邮编:523125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1、回执

    2、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14年8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 期: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1、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议案一《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采用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投票数投票总数
    议案六《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6.1选举朱心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2选举秋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注:《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2(X指截至2014年8月13日收盘后,股东账户中的岭南园林股份数量),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38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订和完善具体条款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本次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39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发展需要,为了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一、经公司股东尹洪卫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朱心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经公司股东冯学高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秋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成员由七名增加为九名,且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1:朱心宁先生简历

    朱心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生,硕士学历,工程师,注册高级策划师。毕业于英国威尔士大学,曾任中国水电四局技术员、能源部黄河上游水电工程建设局计划处主管、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商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华夏文化纽带工程执委会组长,2014年3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区域总裁。

    朱心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2:秋天先生简历

    秋天,男,中国国籍,苗族,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法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4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部负责人。

    秋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40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冯学高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冯学高先生为了更好的履行董事、副总经理职责,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冯学高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冯学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2014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秋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秋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秋天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27号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传真号码:0769-22492600

    电子邮箱:ln@lnlandscape.com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秋天先生简历

    秋天,男,中国国籍,苗族,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法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4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部负责人。

    秋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