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7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非公开发行中放弃认购的违约方违约责任追究处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截止到最后缴款时间(2014年8月1日下午15:00),上海宣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通实业”)与上海华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煊节能”)未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缴纳认股款,已构成违约。
公司拟通过协商等方式处理宣通实业与华煊节能的违约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妥善处理上述事宜。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2013年5月)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2014年8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7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怀勇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3-075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于 2014 年8月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1.2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33号文)批准,2013年4月浙富控股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117,880,794股,募集资金总额889,999,994.70元,扣除发行费用30,570,710.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59,429,283.7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4月23日出具的天健验(2013)第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银行桐庐支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并且公司与中国银行桐庐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大型灯泡贯流式和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2.58 亿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供公司生产经营使用。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另外,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59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9,429,283.72元,根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其中人民币1.828亿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再扣除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218,496,667.04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尚有124,606,846.32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投入进度安排,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金额为124,606,846.32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二、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2013年5月)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2、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 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 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 | 理财银行 | 本金 金额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到期 收益 |
1 | 中国银行桐庐支行 | 17,200 | 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 | 保证收益型 | 20130607 | 20130910 | 161.16 |
2 | 中国银行桐庐支行 | 10,000 | 中银集富专享理财计划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30614 | 20131211 | 226.85 |
3 | 中国银行桐庐支行 | 9,800 | 中银集富专享理财计划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130621 | 20131219 | 242.99 |
4 | 中国银行桐庐支行 | 12,700 | 人民币“按期开放” | 保证收益型 | 20130923 | 20131223 | 148.82 |
5 | 中国银行桐庐支行 | 4,500 | 人民币“按期开放” | 保证收益型 | 20130923 | 20131125 | 36.51 |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2013年5月)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浙富控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短、风险低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时浙富控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浙富控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7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22日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4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公司将于2014年8月2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非公开发行中放弃认购的违约方违约责任追究处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4 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1楼,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30,传真号码:0571-89939660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66;投票简称:浙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 | 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中放弃认购的违约方违约责任追究处置的议案 | 1.00 |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同意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浙富控股”的投资者,对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份 |
362266 | 买入 | 1.00元 | 1股 |
(2) 如某股东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份 |
362266 | 买入 | 1.00元 | 2股 |
(3) 如某股东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份 |
362266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9939661;联系人:汪婷、周文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4年8月1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 “浙富控股” (002266)股票 股,拟参加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投票代码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 |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中放弃认购的违约方违约责任追究处置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