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晋亿实业
股 票 代 码:601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
(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Simmonds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O. Box 4519,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 讯 地 址:Simmonds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O. Box 4519,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晋亿实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晋亿实业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晋亿实业46,467.96万股股份,仍为晋亿实业的控股股东,其持有晋亿实业的股权比例为52.11%。
六、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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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Simmonds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O. Box 4519,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蔡林玉华
注册资本:16,000万美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国际商务
法人代码证:无
税务登记证号码:无
通讯地址:Simmonds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O. Box 4519,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邮政编码: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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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直接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前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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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正企业除持有365,679,556股晋亿实业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全额认购晋亿实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是基于看好晋亿实业未来发展前景。近年来,晋亿实业在做大做强做精现有紧固件制造主业,深入挖掘和拓展高端紧固件、汽车紧固件、轨道交通扣件市场空间的同时,积极整合利润丰沃的下游销售渠道,重点构建五金销售物流体系,打造现代紧固件供应服务和MRO(Maintenance维护、Repair维修、Operation运行)工业品连锁超市,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借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还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夯实公司发展现有业务的基础,并为晋亿五金销售物流体系的正常运营以及深化拓展提供资金支持,预计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未来将得到大幅提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晋亿实业中所持有的权益份额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晋亿实业拟向其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进行定向增发,发行股票数量为9,9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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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持股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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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晋正企业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升为52.11%,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简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晋亿实业与晋正企业于2014年7月31日在浙江嘉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合同主体分别为:
甲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方”)
乙方: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方”)
2、认购方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及锁定期
晋正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9,900万股。认购价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11元/股)。认购价款总金额为80,289万元。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晋正企业同意在股份认购协议生效后,将按照公司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晋正企业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3、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以及《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晋亿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通过下列程序:
(1)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晋亿实业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申请批准程序。
4、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重大交易情况请参见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即《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晋正企业持有上市公司权益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4年6月5日,披露日期为2014年6月6日,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晋正企业在晋亿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之前的6个月内累计减持晋亿实业股份共计118,903,500股,考虑分红影响后的减持均价为7.93元/股(税前),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股份110,983,500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减持股份7,920,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自《认股协议》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或其他形式买卖晋亿实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林玉华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晋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晋正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电话:0573-8418504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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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林玉华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
晋正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 (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晋亿实业、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晋亿实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
认股协议 | 指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股票、普通股 | 指 | 公司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本报告书 | 指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蔡林玉华 | 女 | 董事长 | 中国(台湾) | 浙江嘉善 | 否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数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数 | 比例(%) | 持股数 | 比例(%) | ||
晋正企业 | 36,567.96 | 46.13 | 9,900 | 46,467.96 | 52.11 |
其他股东 | 42,701.04 | 53.87 | — | 42,701.04 | 47.89 |
合计 | 79,269.00 | 100.00 | 9,900 | 89,169.00 | 100.00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 名称 | 晋亿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 |
股票简称 | 晋亿实业 | 股票代码 | 60100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Simmonds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O. Box 4519,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65,679,556股,持股比例:46.1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9,9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464,679,556股,持股比例52.1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将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基本情况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 否 √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尚需经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