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4版)
3.回购套利策略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4.投资决策与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回购的最高比例等重大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资策略,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集中交易室设立债券交易员,负责执行投资指令,就指令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市场面的变化对指令执行的影响等问题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并可提出基于市场面的具体建议。集中交易室同时负责各项投资限制的监控以及本基金资产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公平交易控制。
5.投资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执行。集中交易室负责执行投资指令。
(1)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的格局和特点,并结合基金合同、投资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
(2)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定基金的投资比例、大类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回购比例等重要事项。
(3)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的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和个券投资分布方式等。
(4)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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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注:1.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3年6月27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12月2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收取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
■
其中,
(1)R的计算方法如下:
■
■
■为以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内的任一日为除息日的份额红利的总和。业绩考核周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开放期第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
(2)适用于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第N-1个开放期第一日前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若N=1,r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而是在每个开放期第一日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并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对非业绩考核周期的存续期不收取管理费,即在除了开放期第一日之外的每个开放期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 ÷365×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实际天数
其中,
H为在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未扣除管理费)
m为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适用的基金管理费率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以及降低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5、“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至2014年3月31日。
6、“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4年3月31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7、“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经营范围。
8、“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应披露事项予以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3,256,957,371.34 | 78.44 |
其中:债券 | 3,200,521,571.34 | 77.09 | |
资产支持证券 | 56,435,800.00 | 1.36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88,717,978.52 | 14.18 |
6 | 其他资产 | 306,230,226.59 | 7.38 |
7 | 合计 | 4,151,905,576.45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2,369,599,571.34 | 65.31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682,108,000.00 | 18.80 |
6 | 中期票据 | 108,814,000.00 | 3.00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40,000,000.00 | 1.10 |
9 | 合计 | 3,200,521,571.34 | 88.2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41366015 | 13包钢CP001 | 1,000,000 | 100,220,000.00 | 2.76 |
2 | 041360070 | 13山煤CP002 | 1,000,000 | 100,100,000.00 | 2.76 |
3 | 123466 | 13华融 | 1,000,000 | 100,000,000.00 | 2.76 |
4 | 122942 | 09江阴债 | 979,870 | 98,966,870.00 | 2.73 |
5 | 112060 | 12金风01 | 775,509 | 78,093,756.30 | 2.15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数量(份)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3504 | 13汇元A2 | 400,000 | 40,000,000.00 | 1.10 |
2 | 1387011 | 13进元1A | 460,000 | 16,435,800.00 | 0.45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04,730.7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26,271,703.72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79,853,792.16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06,230,226.59 |
阶段 | 净值增 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3.6.27-2013.12.31 | 2.10% | 0.06% | 2.06% | 0.00% | 0.04% | 0.06% |
2014.1.1-2014.3.31 | 2.10% | 0.07% | 0.99% | 0.00% | 1.11% | 0.07% |
2013.6.27-2014.3.31 | 4.24% | 0.06% | 3.05% | 0.00% | 1.19% | 0.06%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0.6%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0.4%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笔 |
赎回时点 | 赎回费率 |
30 天以内(含) | 1.00% |
30 天以上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