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4-03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76,000,000股为基数(其中A股1,561,000,000股,H股915,0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500000元现金(含税)。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1,56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另见本公司H股公告。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12日;A股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8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8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8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证券账户中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证券账户 | 证券账户名称 |
01*****922 | 王传福 |
01*****879 | 吕向阳 |
08*****091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0*****554 | 夏佐全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咨询联系人:程燕、刘秋远
咨询电话:+86(755)89888888
传真电话:+86(755)84202222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