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东方明珠股票估值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4年8月5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 对旗下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东方明珠(股票代码:600832)进行估值。该调整对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分别为前一估值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0.23%、0.26%。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7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龙证券
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2014年8月8日9:00起参加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手机、网上、柜台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610001 |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0002 |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0003 |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610004 | 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0005 |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0006 | 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0007 | 信达澳银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0008 | 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二、申购费率优惠方案
投资者通过华龙证券申购或以定期定额方式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本公司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通过华龙证券网上交易、手机交易、柜台交易方式申购开放式基金或参与开放式基金定期定投业务的投资者。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五、业务咨询
1、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
网址:www.fscinda.com
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931-8888088
网址:www.hlzqgs.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业务规则及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