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 临2014-02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云山汽车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
委托贷款期限:叁年。
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5%。
担保:云山汽车公司提供足额资产作为抵押。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云山汽车公司”)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
为更好地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创造稳定的资金运营收益,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的方式在叁年内向云山汽车公司发放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本次委托贷款用于云山汽车公司置换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存量贷款、发展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云山汽车公司提供足额资产作为抵押;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为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5%,利息每月20日结算一次;每笔委托贷款期限叁年,可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
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属非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属董事会权限内批准后可实施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批程序: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的议案》。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兴宁市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
主要办公地点:兴宁市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徐毅坚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汽车及汽车配件;仓储(除危险化学品);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经营汽车、摩托车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品业务;汽车自货运输。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云山汽车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富兴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3.33%),广东富兴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科美实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3.41%),广东科美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陈云香女士(出资比例为80 %)。陈云香女士为云山汽车公司实际控制人。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云山汽车公司自2010年建成并逐步投产以来,大力投入实施整车产品研发、品牌建设、技术改进、技术创新以及市场推广等业务,缘于其销售市场尚未全面开拓,其财务报表数据尚不理想(详见下表),但从汽车行业销售市场分析,特别是“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等车型,属国家扶持发展的产业对象,发展潜力充足,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 项目 | 金 额(万元) | ||
| 2011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
| 总资产 | 25,397 | 28,020 | 35,501 |
| 总负债 | 15,409 | 16,753 | 21,758 |
| 所有者权益 | 9,988 | 11,267 | 13,743 |
| 营业收入 | 393 | 3,495 | 1,402 |
| 利润总额 | -883 | -1,422 | -1,024 |
| 净利润 | -883 | -1,422 | -1,0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流净额 | 1,731 | -11,098 | -3,931 |
| 投资活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0 | -3,660 | -6,6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3,715 | 15,068 | 10,280 |
注:云山汽车公司以上2011年度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2012年度、2013年财务报表业经梅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3、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公司除持有云山汽车公司15%的出资额外,云山汽车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云山汽车公司201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二)-2项内容。
云山汽车公司未经审计的2014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3.6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0亿元,营业收入328万元,净利润-770万元。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需由云山汽车公司提供足额且经公司认可的资产(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作为抵押。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效率,预计将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使用获取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收益,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复利模式运营,努力实现快速、稳定创收增效。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的风险控制
本次交易公司在选定借款人时进行了充分调研,选择经营持续发展市场前景乐观、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同时借款人提供足额资产作为抵押,最大可能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结合借款人在以往交易中的诚信记录,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借款人出现违约风险属可控范围内。
公司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1、委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借款人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监管部门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公司将及时采取催收贷款等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六、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98,300万元,未出现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逾期的现象。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