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履行完毕
承诺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4-04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
承诺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8号)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清理,煤气化项目主体变更移交手续的承诺未履行完毕。公司按照规定对承诺履行及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15日、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30日、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登载的《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专项披露的公告》 和进展公告。
目前承诺履行的进展:
1、2014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煤气化项目费用移交的议案》;
2、2014年6月25日,四川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一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费用移交方案;
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原因:
前期煤气化资金紧张,无力支付相关费用,造成该承诺一直未履行完毕。
下一步解决方案:
公司于8月5日召开煤气化项目费用移交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了煤气化费用移交方案,目前煤气化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预计在8月底前付款给公司。
公司将按照规定对承诺履行进展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9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4-04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善
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化工”、“控股股东”)于2014年8月6日下午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9号《关于对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由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4 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四川化工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期限,为此,四川化工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承诺,现作出如下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涉及两家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按照“成熟一家,实施一家”的原则,积极推进解决两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并于一年内履行完成。
在此期间,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依法履行控股股东义务,行使相应权利。在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之前,充分保证泸天化股份和川化股份的独立性,不以非市场手段干预两家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在此期间,公司将合理决策、审慎投资,避免增加新的同业竞争问题。
2.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发展趋势,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按照相关证券法规要求,保证相关信息披露公平、公正。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