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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4-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4-54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意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意龙先生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辞职后张意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意龙先生的辞职将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张意龙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张意龙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意龙先生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4-55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位,实际参加董事 9 位,会议由董事长李国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意龙先生任期届满,经本人申请,张意龙先生将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意龙先生的辞职将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伍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张意龙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56号)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附:伍斌先生简历

    伍斌,男,1972年出生,民盟人士,研究生,律师。历任重庆市产权交易中心开发部经理、重庆市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市第三届政协委员、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副会长,现任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主任律师,兼任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伍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4-56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8日召开,决定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15:00至2014年8月25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0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上丁公园西湖路6号欧瑞锦江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或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交易价格;

    (4)对价支付;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8)发行数量;

    (9)上市地点;

    (10)限售期;

    (11)期间损益安排;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3)关于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责任;

    (14)决议的有效期;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5)上市地点;

    (6)限售期;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8)募集资金用途;

    (9)决议的有效期。

    (三)审议《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上述第(一)、(二)、(四)、(五)、(七)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6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7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述第(八)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4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014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杨乐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9楼

    邮政编码:401121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四、公司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0788。投票简称:北医投票。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78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总议案(以下议案1至议案8的所有议案)100.00
    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2.00
    议案2.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议案2.1.1交易对方2.01
    议案2.1.2标的资产2.02
    议案2.1.3交易价格2.03
    议案2.1.4对价支付2.04
    议案2.1.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2.05
    议案2.1.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2.06
    议案2.1.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2.07
    议案2.1.8发行数量2.08
    议案2.1.9上市地点2.09
    议案2.1.10限售期2.10
    议案2.1.11期间损益安排2.11
    议案2.1.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12
    议案2.1.13关于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责任2.13
    议案2.1.14决议的有效期2.14
    议案2.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议案2.2.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2.15
    议案2.2.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2.16
    议案2.2.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2.17
    议案2.2.4发行数量2.18
    议案2.2.5上市地点2.19
    议案2.2.6限售期2.20
    议案2.2.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21
    议案2.2.8募集资金用途2.22
    议案2.2.9决议的有效期2.23
    议案3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7.00
    议案8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8.00

    (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15:00 至2014 年8月25日15:00 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相关签署会议文件。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回避
    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议案2.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议案2.1.1交易对方    
    议案2.1.2标的资产    
    议案2.1.3交易价格    
    议案2.1.4对价支付    
    议案2.1.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议案2.1.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议案2.1.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议案2.1.8发行数量    
    议案2.1.9上市地点    
    议案2.1.10限售期    
    议案2.1.11期间损益安排    
    议案2.1.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议案2.1.13关于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责任    
    议案2.1.14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2.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议案2.2.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议案2.2.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议案2.2.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议案2.2.4发行数量    
    议案2.2.5上市地点    
    议案2.2.6限售期    
    议案2.2.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议案2.2.8募集资金用途    
    议案2.2.9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3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4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5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6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议案7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8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上述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截止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新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伍斌先生诚实守信,勤勉务实,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伍斌先生作为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二、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伍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星 王崇举 张意龙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伍斌 ,作为北大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82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伍 斌(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伍斌(签署)

    日 期: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伍斌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82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