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9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在2014年7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7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 麻秀星女士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4名,代表股份总数132,508,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61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为3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5,906,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7.7569%;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1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6,602,0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32,488,5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32,388,5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7%;反对1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29,338,5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79%;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3,1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528,450 股,反对19,700股,弃权3,1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13%。
上述议案中第(三)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本次会议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前述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公司已刊载于2014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