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4056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彭日斌先生、独立董事秦敏聪先生因公出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陈红女士、独立董事杨依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分别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增加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增加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可用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在此范围内办理相关贷款业务,并授权董事长许晓文先生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405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2人,监事虞迎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高飞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高飞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过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监督、检查,我们认为:
1、半年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报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半年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