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4-038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志生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6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0,00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调整“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投资额度并使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预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
反对票代表股份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代表股份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廉熙、金臻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