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4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1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25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曜维
电话:029-86156198
传真:029-8615619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陈平进、罗耸
联系人:梅辛欣、闫希、黄颖君、金波
电话:010-60833696、010-60833601、010-60833005、0571-85781347
传真: 010-60833659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2日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4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由不低于8.20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05元/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调整的原因说明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底价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期限的议案》等三项议案,会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原来的8.98元/股调整为8.20元/股,定价基准日由原来的2013年9月11日调整为2014年4月11日,除上述两项调整外,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发行价格也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016,837,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共计152,525,602.5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16日和2014年6月24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3年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8.05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8.20元/股-0.15元/股=8.05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2日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4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两个议案,由于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故上述两个议案未设申报价格和申报股数,投资者只需针对不同的候选人投票即可。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下午15:00时至2014年8月18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6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8日(星期五)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投票,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侯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李谦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邓军孝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1选举方嘉志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七、参加会议人员:
出席人员:自2014年8月8日下午收市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列席人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8月9日-8月17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九、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公司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67;投票简称:陕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
(2)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2267;
3)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1元代表议案1.1,2.01元代表议案2.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不适用一次性表决方法。
4)输入委托股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对于相应议案,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1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1.1 | 选举侯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1元 | |
1.2 | 选举李谦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元 | |
1.3 | 选举邓军孝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元 | |
2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
2.1 | 选举方嘉志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01元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申报股数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股东在输入“申报股数”时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表决权票数。填报具体规则如下:
(1)每位股东持有的选举相关候选人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等于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人数之积。
(2)非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
(3)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将所持表决权票数全部集中或分散投向任何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但在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两个类别进行投票时,每个类别中所投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其在该类别中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例如,某股东持有100股股份,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为3名,则股东对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00票(即100股×3=300票)。股东可以将300票平均投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300票全部投给其中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该股东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300股。
5.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7.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不纳入表决统计。
8.网络投票举例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不适用一次性表决方法。
(1)如某股东持有100股股份,希望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差异性投票: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267 | 买入 | 1.01元 | 200股 |
362267 | 买入 | 1.02元 | 80股 |
362267 | 买入 | 1.03元 | 20股 |
(2)如某股东持有100股股份,希望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平均投票: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267 | 买入 | 1.01元 | 100股 |
362267 | 买入 | 1.02元 | 100股 |
362267 | 买入 | 1.03元 | 100股 |
(3)如某股东持有100股股份,希望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平均但非满额投票: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267 | 买入 | 1.01元 | 50股 |
362267 | 买入 | 1.02元 | 50股 |
362267 | 买入 | 1.03元 | 50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下午15:00时至2014年8月18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十、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五月 029-86156196
传 真 029-86156196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就下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累积得票数 |
1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1 | 选举侯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2 | 选举李谦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3 | 选举邓军孝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2.1 | 选举方嘉志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