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宝盈科技30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069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8月13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4】580 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4年7月21日 至 2014年8月8日 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8月12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6,277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91,165,490.52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363,939.29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291,165,490.52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363,939.29 | |
合计 | 1,291,529,429.81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51,603.43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4%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8月13日 |
注:1、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制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5日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十八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宝盈核心优势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21300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3月1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8月8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七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宝盈核心优势混合A | 宝盈核心优势混合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213006 | 000241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125 | 1.1021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75,787,884.50 | 1,502,448.89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00 | 0.1000 |
注:(1)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实现可分配收益达到0.04元或者当基金净值达到1.10元或以上,且满足法定分红条件时,实施收益分配。
(2)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全年至少分配1次,基金收益分配全年至多12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8月20日 |
除息日 | 2014年8月2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8月21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4年8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4年8月2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4年8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8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4年8月19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现金红利时,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5)咨询渠道:
①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万联证券、渤海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中投证券、天源证券、厦门证券、世纪证券、中金公司、信达证券、英大证券、华福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
④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