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紧密围绕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克服公司电站所属流域来水量较少的不利因素,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础,通过合理、科学调度,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大力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网电量7.95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7.44亿千瓦时增长6.85%;完成售电量7.6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6.8亿千瓦时增长12.94%;实现营业收入4.83亿元,比上年同期4.51亿元增长7.10%。营业总成本4.21亿元,比上年同期4.23亿元下降0.47%;截止2014年6月30日, 公司总资产37.82亿元,比年初增长7.34%;总负债25.37亿元,比年初增长8.23 %;资产负债率67.08%;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11.87亿元,比年初增长6.06%。实现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91.10%。
3.1主营业务分析
3.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公司售电收入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本年外购电成本增长所致。
(3)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房地产项目销售费用下降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列入管理费用的人工费下降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银行借款余额下降所致。
(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电力利润增加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溪河公司)上年同期支付峡门口电站收购款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比上年同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0)存货:期末较年初增长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司)本期工程施工增加所致。
(11)预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增长主要系全资子公司电建公司本期预收工程款增长所致。
(12)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联营企业站台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本期增加收到参股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银行)分红款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接受电网资产捐赠收入减少所致。
(1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收回理财产品投资款减少所致。
(1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本期收到站台公司及三峡银行分红款增加所致。
(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本期收到谊德大厦处置款所致。
(1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上年收到国家专项资金拨款所致。
(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后溪河公司上年同期支付峡门口电站收购款所致。
(1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2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上年收回票据保证金所致。
(2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上年支付股利所致。
(2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上年支付票据保证金所致。
3.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投资状况分析
3.3.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未进行对外股权投资。报告期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
注: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站台公司分红款680万元,收到三峡银行分红款280万元。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3.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3.3.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3.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4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4.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4年5月8日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2013年末公司总股本267,533,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103,98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7月4日实施完毕。
3.4.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电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万州区恒丰水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有限公司)7名自然人股东于2014年3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发电有限公司以177.89万元收购其7名自然人股东100%股权,并办理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本公司自2014年3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4-029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4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在重庆办公室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赵海深董事、李晓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叶建桥董事长、许涛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叶建桥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5%,以下简称:供热公司)负责万州盐气化工园区配套供热工程(以下简称:供热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由于该工程有关项目估算价格与当时的市场价格相差较大,导致其实际总投资较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批准的18,492万元增加2,755万元。为解决该建设资金缺口,提升供热公司后续运营能力,会议决定,本公司与供热公司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对供热公司共同增资2,755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额为1,515万元。增资完成后,供热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9,147万元,其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14年8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规定,会议对现有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临2014-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关于修订<公司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会议对《公司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修订,内容详见2014年8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会议对现有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临2014-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14年9月2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临2014-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第一项、第三至五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4-03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
■
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
■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4-03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9:00
现场会议签到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8:30-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3611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2)。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0﹞2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第二次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有关具体内容见2014年8月16日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以上第2、3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 8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361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3)63801161 传真:(023)63801165
邮编:40001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3611。
2、联系人: 王静 师清誉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4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以投资者拟对“议案1”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进行表决为例。
(一)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16 买入 1.00 元 1 股
(二)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 2 股,
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16 买入 1.00 元 2 股
(三)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 3 股,
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16 买入 1.00 元 3 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简称 | 三峡水利 | 股票代码 | 600116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丽娟 | 王静 |
电话 | 023-63801161 | 023-63801161 |
传真 | 023-63801165 | 023-63801165 |
电子信箱 | sxsl600116@163.com | sxsl600116@163.com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782,204,950.08 | 3,523,464,910.37 | 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87,224,736.93 | 1,119,423,386.47 | 6.06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332,686.92 | 153,090,752.64 | -11.60 |
营业收入 | 482,817,224.03 | 450,761,413.69 | 7.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801,350.46 | 35,480,047.06 | 9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4,852,671.24 | 32,100,776.58 | 102.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8 | 3.27 | 增加2.61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13 | 92.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13 | 92.31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6,824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报告期内增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 | 13.82 | 36,982,000 | 0 | 0 | 无 |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国家 | 12.24 | 32,736,000 | 0 | 0 | 无 | |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48 | 20,000,000 | 0 | 0 | 无 |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2.62 | 7,000,000 | 0 | 0 | 无 | |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 | 国有法人 | 2.07 | 5,531,241 | 0 | 0 | 无 | |
重庆市塔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未知 | 1.54 | 4,123,022 | 4,123,022 | 0 | 未知 | |
陈祥鑫 | 境内自然人 | 0.67 | 1,800,000 | -617,800 | 0 | 未知 | |
张国雄 | 境内自然人 | 0.63 | 1,680,000 | 0 | 0 | 未知 | |
林锋 | 境内自然人 | 0.54 | 1,456,861 | 0 | 0 | 未知 | |
四川省长平机械厂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1 | 1,100,000 | 0 | 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3)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及其关联单位与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同系水利部直属企事业单位。 (4)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82,817,224.03 | 450,761,413.69 | 7.11 |
营业成本 | 346,490,924.48 | 333,621,755.24 | 3.86 |
销售费用 | 613,035.81 | 1,252,408.82 | -51.05 |
管理费用 | 37,498,391.40 | 42,068,207.27 | -10.86 |
财务费用 | 32,918,079.94 | 41,646,766.94 | -20.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801,350.46 | 35,480,047.06 | 91.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332,686.92 | 153,090,752.64 | -11.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119,680.19 | -106,258,733.08 | 50.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6,062.08 | 144,767,184.15 | -101.81 |
存货 | 279,404,473.96 | 172,745,348.49 | 61.74 |
预收账款 | 261,603,160.44 | 107,603,041.57 | 143.12 |
投资收益 | 8,626,971.10 | 5,083,581.35 | 69.70 |
营业外收入 | 3,911,886.20 | 6,780,698.24 | -42.31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815,068.49 | 73,629,608.31 | -71.7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600,000.00 | 3,400,000.00 | 182.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152,303.79 | 5,655.00 | 303,212.1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1,548.82 | 9,001,604.57 | -94.2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 101,208,601.29 | 192,295,600.96 | -47.3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7,000,000.00 | 736,232,000.00 | -47.4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40,000.00 | 50,000,000.00 | -82.7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726,062.08 | 107,244,815.00 | -47.1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130,000,000.00 | -100.00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力销售 | 444,095,800.54 | 314,737,620.32 | 29.13 | 12.98 | 9.14 | 2.50 |
勘察设计安装 | 26,623,785.09 | 19,141,817.24 | 28.10 | -48.09 | -53.66 | 8.64 |
蒸汽销售 | 9,079,705.84 | 10,787,057.50 | -18.80 | |||
其他 | 107,815.00 | 53,394.09 | 50.48 | -92.56 | -90.41 | -11.14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重庆市 | 479,907,106.47 | 7.65 |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占被投资公司的权益比例(%) | 持股变动情况 | 备注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币业务 | 1.99 | 无 | 参股公司 |
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站台设施建设、设计、制作、发布公交站台广告等 | 34 | 无 | 参股公司 |
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水资源开发等 | 16 | 无 | 参股公司 |
所持对象名称 | 最初投资金额(元)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4,000,000 | 1.99 | 1.99 | 64,000,000 | 2,8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见2008年1月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相关公告 | |
合计 | 64,000,000 | / | / | 64,000,000 | 2,800,000.00 | / | / |
投资类型 | 资金来源 | 签约方 | 投资份额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购买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20,000,000 | 自2012-11-27至2014年 5月30日 | 资金信托计划 | 8.5% | 该项投资已收回,实现收益815,068.49元 | 否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权益比例(%) | 注册 资本 | 总资 产 | 净资 产 | 营业收入 | 2013年1-6月净利润 | 主要经营活动 |
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 | 工业 | 100 | 3,000 | 4,137 | 2,953 | 1,877 | -167 | 水力发电、电站运行维护管理、电力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销售建材 |
重庆三峡水利供电有限公司 | 工业 | 100 | 7,000 | 26,530 | 9,870 | 45,358 | 1,681 | 承担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区内的供电业务、供用电技术开发与咨询、供用电设备材料经营、客户用电服务 |
重庆三峡水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100 | 2,000 | 11,514 | 2,434 | 2,449 | 375 | 许可经营项目:汽车维修乙类(只限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的分支机构经营);中型餐饮;一般经营项目:电力开发、电力工业设备设计、制造、销售机电产品,水电物资,制冷设备,金具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100 | 10,000 | 38,139 | 13,907 | 1,882 | 127 | 许可经营项目:电力设施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有效期至2019年2月13日) |
重庆三峡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100 | 2,000 | 19,797 | 3,084 | 108 | -127 | 一般经营项目:土木工程建筑(贰级)、地基基础、装饰装墴服务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水电开发 | 100 | 41,865 | 86,361 | 48,378 | 2,297 | 477 | 电力项目开发、利用企业资金对外进行投资 |
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 | 节水灌溉 | 88.97 | 3,680 | 3,366 | 141 | 0 | -31 | 生产销售节水及温室大棚系列产品、承揽节水灌溉工程等 |
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水电开发 | 88.89 | 2,700 | 12,716 | 2,116 | 359 | 6 | 水利电力开发、水电物资供应、机电设备安装、水电信息咨询服务等 |
奉节县康乐电力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48.75 | 10,472 | 10,933 | 4,955 | 0 | -51 | 火力发电、电气设备销售 |
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水电开发 | 98.87 | 7,549 | 56,137 | 8,158 | 131 | -104 | 水利发电,农业灌溉 |
重庆市万州供热有限公司 | 供热 | 55 | 6,392 | 21,273 | 1,931 | 921 | -588 | 供热服务,发电,在三峡水利位于经开区的供电区域内,对三峡水利指定的用户进行供电相关服务 |
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公司 | 广告业 | 34 | 5,000 | 14,336 | 9,153 | 5,882 | 1,474 | 站台设施建设、设计、制作、发布公交站台广告等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两会沱水电站工程项目 | 36,668 | 大坝土建工程完成,引水隧洞已全面贯通,并完成发电厂厂房主体工程 | 5,110 | 28,379 | 建设中,尚无收益。 |
镇泉引水电站工程项目 | 27,905 | 拦河闸坝基础处理完成 | 2,716 | 9,977 | 建设中,尚无收益。 |
金盆水电站工程项目 | 24,710 | 已完成左岸补充地质勘探平硐施工 | 268 | 6,265 | 建设中,尚无收益。 |
芒牙河二级电站工程项目 | 16,000 | 主体工程土建、金属结构工程已经基本完成 | 3,562 | 12,763 | 建设中,尚无收益。 |
合计 | 105,283 | —— | 11,656 | 57,384 | —— |
修改前 | 修改前 |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时以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方式确认股东身份。 |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时以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方式确认股东身份。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需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1/2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可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需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1/2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修改前 | 修改前 |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
第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
第五十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同意 | 反 对 | 弃 权 |
1 | 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4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116 | 三峡投票 | 4 | A股股东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4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4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2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3 | 审议《关于修订<公 司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4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