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4-025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14 年9月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董事候选人的推荐人资格
1、公司现任董事会有权推荐董事候选人。
2、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推荐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人资格
1、公司现任董事会有权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现任监事会有权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3、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14年8月26日15时前)以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或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推荐时间届满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候选人名单,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被确定的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及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款所述事实: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五、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的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或提名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1、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或提名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或提名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推荐或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被推荐或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承诺及声明;
6、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或提名人的声明;
7、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如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还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若为公司个人股东,需提供该个人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公司法人股东,需提供该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公司推荐或提名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
2、若采取亲自送达方式,上述必备的相关文件必须最迟于2014年8月26日15时前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签收方为有效;
3、如采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上述必备相关文件必须最迟于2014年8月26日15时前特快专递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并经该指定联系人确认签收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伟兰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311338
联系传真:0571-8505801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附件: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董事/独立董事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年龄: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 (盖章/签名)
2014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4-026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14 年9月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监事候选人的推荐人资格
1、公司现任监事会有权推荐监事候选人。
2、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推荐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14年8月26日15时前)以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或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推荐时间届满后, 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
3、公司监事会根据候选人名单,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被确定的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一)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本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的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或提名监事候选人,应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或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或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如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还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若为公司个人股东,需提供该个人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公司法人股东,需提供该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公司推荐或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
2、若采取亲自送达方式,上述必备的相关文件必须最迟于2014年8月26日15时前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签收方为有效;
3、如采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上述必备相关文件必须最迟于2014年8月26日15时前特快专递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并经该指定联系人确认签收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理宾
联系部门: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311205
联系传真:0571-8531218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0日
附件: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年龄: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 (盖章/签名)
2014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4-027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在2014年8月15日、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通过认真自查、问询公司经营层及发函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全面了解并核实相关情况。根据核实情况,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推进,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