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未经审计营运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41
债券代码:122085 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未经审计营运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14年7月的营运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收费公路 | 集团权益 比例 | 收入合并 比例 | 日均混合车流量(千辆次) | 日均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 | ||
本月 | 同比增减 | 本月 | 同比增减 | |||
广东省-深圳地区: | ||||||
梅观高速注2 | 100% | 100% | 73 | 不适用 | 290 | 不适用 |
机荷东段 | 100% | 100% | 213 | 29.5% | 1,871 | 28.5% |
机荷西段 | 100% | 100% | 169 | 24.4% | 1,430 | 23.6% |
盐坝高速 | 100% | 100% | 50 | 19.7% | 656 | 20.7% |
盐排高速 | 100% | 100% | 70 | 14.7% | 731 | 12.4% |
南光高速 | 100% | 100% | 93 | 14.0% | 914 | 7.5% |
水官高速 | 40% | — | 185 | 9.7% | 1,462 | 5.1% |
水官延长段 | 40% | — | 67 | 74.0% | 252 | 39.7% |
广东省-其他地区: | ||||||
清连高速注3 | 76.37% | 100% | 34 | 18.3% | 2,196 | 7.1% |
阳茂高速 | 25% | — | 37 | 13.3% | 1,465 | 1.7% |
广梧项目 | 30% | — | 31 | 30.1% | 825 | 13.0% |
江中项目 | 25% | — | 108 | 14.3% | 1,046 | 10.2% |
广州西二环 | 25% | — | 53 | 20.9% | 964 | 14.2% |
中国其他省份: | ||||||
武黄高速注4 | 55% | 100% | 38 | -1.4% | 854 | -15.5% |
长沙环路 | 51% | — | 17 | 21.9% | 169 | 20.2% |
南京三桥注4 | 25% | — | 28 | -6.0% | 1,099 | -4.8% |
简要说明:
1、根据广东省的统一部署,省内高速公路自2014年6月29日起实现“一张网”联网收费,同时对货运车辆全面实施计重收费。由于全省联网后数据量较大且系统整合需时,近月广东省内路段的部分营运数据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暂以预估方式记录,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2、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批准和授权,梅观高速梅林至观澜段约13.8公里路段自2014年3月31日24时起采用发卡免费方式实施免费通行,深莞边界至观澜约5.4 公里路段保留收费。有关调整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4年1月27日、3月28日和3月31日的公告。由于收费里程已发生较大变化,故本月未提供同比变动数据。
3、受京港澳高速耒宜段于2013年5月底至11月初大修所带来的正面影响,清连高速去年同期营运数据相对较高。有关详情请参考本公司2013年6至10月营运数据公告的相关内容。
4、由于汉鄂高速(湖北武汉至鄂州)开通以及国道沪蓉线(上海至四川成都)全线贯通所带来的分流影响持续存在,武黄高速本月路费收入同比仍出现下降。此外,马鞍山长江大桥于2013 年底开通,往来安徽合肥与上海之间的车辆无须再绕行南京,对南京三桥产生一定的分流影响。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收费路桥”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营运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营运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车流量及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该等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42
债券代码:122085 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
委托建设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9月9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建设管理合同,就沿江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事宜达成协议。有关详情以及本公告所载部分词汇的释义,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9月9日的公告。委托建设管理合同及其项下的交易已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如上述公告所披露,根据委托建设管理合同,代建服务费用包括代建管理费及管理目标控制奖(罚)金(如有)。代建服务费用可能因工程变更、工程延期、本公司履行委托建设管理合同情况等因素进行调增或调减。代建管理费及任何管理目标控制奖(罚)金最终以审计局审计的金额为准。代建服务费用并无上限,依照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则和要求,本公司基于合同条款和项目规模对代建服务费用进行了初步评估,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并已在上述公告中同步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按照委托建设管理合同条款以及审计局现阶段对项目投资控制金额的审计结果,预计代建服务费用的总金额将超过上述估计。由于项目概算及经批复的投资控制金额的增加以及工程成本的良好控制,预计本公司可收取的代建服务费用约为人民币5亿元左右,但最终金额须以工程结算金额以及审计局对结算的审计结果为准。沿江项目的结算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按完工百分比法分期确认与沿江项目相关的委托建设管理服务收入和成本,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11-2014年期间定期报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