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0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十四人,经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2014年1-6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通过转让过户方式获取长沙某地块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在集团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共五人,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2014年1-6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深圳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监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4年上半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