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83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泰化学 | 股票代码 | 00209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潘玉英 | 费翔 | ||
电话 | 0991-8751690 | 0991-8751690 | ||
传真 | 0991-8751690 | 0991-8751690 | ||
电子信箱 | panyuying1111@163.com | feixiang_01@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333,119,151.49 | 5,750,174,555.78 | -7.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9,554,895.37 | 30,461,665.19 | 489.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3,575,039.03 | 2,872,275.26 | 5,594.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55,358,004.60 | 535,309,674.20 | 190.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9 | 0.026 | 396.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9 | 0.026 | 396.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0% | 0.43% | 1.6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6,740,530,381.11 | 25,004,633,096.70 | 6.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545,951,241.62 | 8,458,431,486.01 | 1.03%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5,956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4.49% | 340,503,621 | 147,492,000 | |||
华安基金-农业银行-华融国际信托-华融·开阳权益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6.36% | 88,407,078 | 88,407,078 | |||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39% | 75,000,000 | 0 | 冻结 | 9,970,120 | |
新疆三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9% | 45,784,998 | 0 | |||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国家 | 1.94% | 27,011,952 | 0 | |||
李欣忆 | 境内自然人 | 0.67% | 9,255,600 | 0 | |||
毛继红 | 境内自然人 | 0.59% | 8,250,000 | 0 |
洪泽君 | 境内自然人 | 0.52% | 7,252,325 | 0 | |||
刘伟 | 境内自然人 | 0.41% | 5,631,400 | 0 | |||
李汉贞 | 境内自然人 | 0.39% | 5,363,583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3、公司股东洪泽君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252,325股。 4、公司股东李汉贞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2,200股,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 5,261,383股,实际合计持有 5,363,583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4年上半年,在国际国内市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持续下跌的严峻形势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齐心协力,以市场为导向,强化技术创新,拓展聚氯乙烯树脂的应用领域,加强上下游战略合作,稳固烧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持续推进成本管控、优化内部管理、严抓安全环保、确保生产装置平稳运行;按计划稳步推进电石配套动力站、SCR 脱硝催化剂项目建设、确保上半年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特点,不断延伸下游产业链,通过参股新疆富丽达实现烧碱-棉浆粕-粘胶纤维-纺纱一体化产业链。
2014年上半年累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78.99万吨,生产烧碱(商品量)54.02万吨,生产电石66.53万吨;销售聚氯乙烯树脂77.54万吨,销售烧碱54.53万吨;供电38.56亿度。实现营业收入533,311.92万元,同比下降7.25%;实现利润总额22,372.05万元,同比上升368.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55.49万元,同比上升489.45%;实现每股收益0.129元。
3.2、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
一是确保120万千瓦自备电装置稳定运行发电,发挥自备电厂低成本优势。公司上半年三大自备电厂累计发电42.76亿度,同比增长24.19%,成为公司盈利的基础。2014年上半年公司聚氯乙烯树脂平均生产成本约4,420元/吨;固碱平均生产成本约1,200元/吨(以商品量口径统计);电平均生产成本约为0.137元/度(以供电量口径统计)。二是加强铁路、海运、公路运输大联动,确保产品运力和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三是产、供、销大联动,统筹安排产业链上的相关板块同步停车、同步检修、同步生产,减少非计划停车;科学调配电石供应,合理安排电石库存量,实现全产业链安、稳、长、满、优运行。四是以框架采购、就近采购、预付款合作等多种方式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五是开展技术创新,持续装置优化,烧碱、电石生产用电同比有所下降。实施兰炭、焦炭掺混,大、小兰炭块掺混,高、低钠煤掺混等多种粗细料掺用,以精细化管理降低单耗。六是充分发挥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平台作用,持续推进矽铁、高沸物、电石渣等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目前高沸物回收再利用项目已初见成效。
(2)加强技术创新,开拓产品应用新领域
2014年上半年公司共申请专利8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公司《盐酸深度解析装置优化技术》获得自治区科技成果鉴定,公司获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两项,自治区战略新型产业项目一项。公司积极发挥与北京化工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平台作用,发展实验室经济,拓展PVC的应用领域。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签订技术开发协议,合作开展外墙保温用聚氯乙烯泡沫板的制备工艺开发。中泰化学研发实验基地于2014年6月底建成投用,根据公司研发工作计划,正在开展石墨烯改性PVC专用树脂聚合试验、特种树脂研发、低汞触媒、无汞触媒、节能环保等技术领域相关实验工作。
(3)不断完善上下游产业链
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能化60万吨电石配套2×30万千瓦动力站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其中电石项目计划于2014年10月底陆续建成,动力站项目计划于2015年2月底陆续建成。二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环保公司”)一期年产 5,000 m3SCR 脱硝催化剂项目于2014年7月30日正式进行投料试生产。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除为公司自备电厂脱硝装置的脱硝催化剂提供可靠的供应保障外,也可进行外销,拓展了公司生产经营领域。三是公司参股新疆富丽达后,实现烧碱等相关产品的独家供应,公司部分烧碱就地消化,有效的节约了产品出疆的运输成本。同时新疆富丽达控股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4)持续扩大出口,创新营销模式
一是大力开拓国外市场,加大产品出口力度,在继续开拓中亚、俄罗斯等传统市场的同时,新增了白俄罗斯、缅甸、肯尼亚、泰国、加纳、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坦桑尼亚、安哥拉、阿富汗等国业务,聚氯乙烯树脂出口国家由15个增加到33个。抓住反倾销税政策执行前的机遇,加大印度市场销售力度。上半年累计出口聚氯乙烯树脂17.58万吨、离子膜烧碱7.06万吨,出口总量同比增长32.12 %。
二是整合行业资源共同开拓市场、实现协同发展。公司与疆内大客户通过股权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扩大烧碱、盐酸、液氯的销售。以劳务、技术输出方式,帮助上海通冷等下游客户实现满负荷生产,实现了电石法PVC代替乙烯法PVC生产膜材的历史性突破;依靠公司融资平台和企业良好的信誉,充分利用业务工具,帮助上下游客户解决融资问题。与渤海商品交易所合作建设PVC电子商务现代营销模式,在华东地区创建PVC现货交易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是优化运输结构,创新物流模式。公司深化与铁路局的战略合作,开辟海铁联运、公海联运、集装箱等运输新模式。通过铁路直达客户、公路直送客户等方式实现点对点发货,减少了库存、倒短等中间费用。
(5)借助外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运营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运营管理水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华泰公司、阜康能源与杜邦(中国)研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协议,杜邦公司将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诊断、咨询、培训,这是公司引进世界最优秀的管理公司帮助提升本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对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迈上新台阶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同时建立起公司与国际化大公司战略联盟的新平台,为今后探讨双方更多合作领域、更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奠定重要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 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公司持有阜康市灵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灵山焦化”)49%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2012年度按灵山焦化未经审计的净利润确认了投资收益。灵山焦化2012年度净利润经审计后,主要因计提了存货减值使2012年度的净利润比未经审计的净利润减少23,330,430.58元,减少归属于公司2012年度投资收益11,431,910.98元,公司在2013年度确认上述投资收益-11,431,910.98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该项差错为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的会计差错。
② 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会计处理
公司对上述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调增201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的投资收益11,431,910.98元,调增净利润11,431,910.98元。
同时,调减201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股权投资11,431,910.98元,调减股东权益11,431,910.98元,其中调减盈余公积1,143,191.10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0,288,719.88元;调减201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的投资收益11,431,910.98元,调减净利润11,431,910.98元。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库尔勒化工有限公司注销手续于2014年1月20日全部办理完毕。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4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80.00% | 至 | 130.00% |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0,774.39 | 至 | 26,545.06 |
201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1,541.3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目前氯碱行业持续低迷,公司主营产品价格仍在低位徘徊。 2、以上经营业绩预计中,公司参照近期氯碱产品市场价格和公司产品价格为测算依据,目前聚氯乙烯树脂市场价格6,000-6,200元/吨,烧碱的市场价格1,900-2,100元/吨。因市场价格等经营环境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业绩预测风险。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洪欣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