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 证券代码:601518 | 编号:临2014-018 |
|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 债券代码:12214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10: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张杨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韩增义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2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韩增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临2014-019号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关于对公司闲置房产进行评估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目前闲置的房产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关于取消《高管人员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办国办公布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决定取消公司《高管人员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待吉林省新型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实施后,再确定公司高管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临2014-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股票简称: 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编号:临2014-019
债券简称: 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现金分红工作的通知》(吉证监发【2014】45号)的要求,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
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相关修订条款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章程》修订以2012年12月20日通过的版本为基础,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 1 | 2、公司应通过网站互动平台、座谈、电话、邮件等形式与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就公司利润分配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八)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股票简称: 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编号:临2014-020
债券简称: 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 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 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2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 下午14时
3.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7.投票规则:公司在召开现场会议的同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8.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表决事项 |
| 1 |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 是 |
| 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14年9月15日下班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2.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4年9月15 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时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邮政编码:130033
4.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5.传真:(0431)84664798 84622168
6.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备注: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应在委托书“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日期:201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88518 | 吉林投票 | 2 | A股股东 |
3.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买入
(2)申请价格: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1 |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0 |
| 全部议案 | 99.00 |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的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对单个议案的表决申报优于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申报。
(5)本次会议投票,对于总议案99.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若对所有议案全部同意,对应申报价格为99.00,委托股数为1股。
(6)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