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4-014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2,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马利同志、惠章志同志、胡锡进同志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5、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马利同志、惠章志同志、胡锡进同志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6、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关于收购微屏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54万元自有资金、同意子公司人民澳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616万元共同出资收购微屏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35%股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微屏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8、关于提请召开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附件1: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详情
章程条款 | 原文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6,422,764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845,528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276,422,764股,公司发行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552,845,528股,公司发行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四十四条 |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电视电话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七十八条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八十条 |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附件2: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详情
条款 | 原文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二十二条 | (二)自行或者与他人共同要求以投票方式表决;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 |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 但是委任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第四十条 |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上市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五十四条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4-015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4-016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与人民日报社及下属单位签署的一系列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已到期,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司于近期与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重新签署了相关协议,包括《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许可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与关联方金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保洁服务委托合同》,拟于近期签署《物业服务协议》;拟与关联方人民日报社印刷厂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1、人民日报社
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法定代表人:杨振武
开办资金:人民币92,919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中央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主营业务:《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报纸的出版、网络新闻宣传、信息传播技术开发、印刷发行、广告业务、新闻研究与业务培训等。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金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群锁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管理;家政、清洁、洗染服务;会议服务;花卉租摆服务。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3、人民日报社印刷厂
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王津沪
注册资金:人民币21,900.37万元
出资人:人民日报社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主营业务: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材料、(含纸张)印刷设备及配件的制品等。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许可协议》
人民日报社许可公司独占使用其作品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公司行使其作品的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和版式设计权。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定价。公司将人民日报社作品以新闻信息形式对外出售、使用人民日报社未见报作品或使用人民日报社外购的图片和稿件,按实际使用量付费,2014年支付的费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人民日报社许可公司使用其作品制作数字化制品和电子报刊在全球范围内发行、销售,许可公司独占使用其作品制作数字化制品和电子报刊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发行和销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定价。2014年支付的费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如实际发生金额超过协议中规定的上限,双方需另行商签补充协议,并按照各自的内部治理程序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应的批准和披露程序。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批准后生效,效力追溯自2014年1月1日。
2、《技术服务协议》
依托双方人才、技术和资源优势,人民日报社为公司提供境外卫星电视接收服务,按照实际使用点位数据实结算,每年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公司为人民日报社提供网络宽带接入和主机托管等相关技术服务,参照市场价据实结算,每年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如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协议中规定的上限,双方需另行商签补充协议,并按照各自的内部治理程序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应的批准和披露程序。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批准后生效,协议效力追溯自2014年1月1日,协议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3、《综合服务协议》
人民日报社向公司提供供水、供电、供暖、空调服务,以及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服务,并代收相应费用,参考北京市相关价格标准,每年收取的服务费不超过人民500万元。如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协议中规定的上限,双方需另行商签补充协议,并按照各自的内部治理程序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应的批准和披露程序。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批准后生效,协议效力追溯自2014年1月1日,协议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4、《房屋租赁合同》
为满足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办公使用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与人民日报社及下属单位签订一系列《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情况如下表列示:
房屋使用方 | 年租金 (万元) | 合同期限 | 地址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 48 | 2014-1-1至2014-12-31 |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5号办公楼4层西侧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 45.75 | 2013-10-1至2014-12-31 | 人民日报社民28号楼南侧 |
北京掌乐科技有限公司 | 6.34 | 2014-1-1至2014-12-31 |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5号办公楼366室 |
北京捷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6.34 | 2014-1-1至2014-12-31 |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5号办公楼370室 |
北京网聚汇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5.08 | 2014-1-1至2014-12-31 |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5号办公楼368室 |
安徽分公司 | 40 | 2014-1-1至2014-12-31 | 合肥市怀宁路1819号5层 |
江苏有限公司 | 64.8 | 2014-1-1至2015-12-31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9号1幢 |
湖北分公司 | 20 | 2013-8-1至2014-7-31 | 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18楼东 |
黑龙江分公司 | 42 | 2014-1-1至2014-12-3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6号 |
辽宁分公司 | 36 | 2014-1-1至2014-12-31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18号昌鑫大厦E座22层 |
青海分公司 | 9.84 | 2014-1-1至2014-12-31 | 西宁市南关街72号,凯达商务楼7楼G座 |
内蒙古分公司 | 9 | 2013-6-25至2016-6-24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7号 |
吉林分公司 | 5 | 2014-1-1至2016-12-31 | 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775号 |
四川分公司 | 12.69 | 2014-1-1至2014-6-30 | 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B座28楼 |
广东分公司 | 44.65 | 2013-12-17至2014-12-17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8楼D、E、F单元 |
江西分公司 | 79.29 | 2014-3-1至2017-2-28 | 南昌市丰和南大道1666号 |
5、《物业服务协议》
为满足业务开展及日常办公需要,公司拟与金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由金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按公司使用的建筑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按人民币1元/平方米/天收取。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批准后生效,协议效力追溯自2014年1月1日,协议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6、《保洁服务委托合同》
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公司与金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保洁服务委托合同》,委托金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洁服务,参考市场相关价格标准,每年需支付的保洁服务委托费用为人民币765,767元/年。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6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
7、《房屋租赁协议》
为满足业务开展及日常办公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拟与人民日报社印刷厂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人民日报社印刷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的办公用房。租赁房屋的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960万元。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批准后生效。协议效力追溯自2014年1月1日,协议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利、惠章志、胡锡进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上述关联交易无需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4-017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利、惠章志、胡锡进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 预计金额 | 上年 实际发生金额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人民日报社 | 2,500.00 | 631.28 |
《环球时报》社 | 400.00 | 160.36 | |
金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50.00 | 304.05 | |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 300.00 | 99.60 | |
小计 | 3,550.00 | 1,195.29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人民日报社及下属企业 | 400.00 | 247.34 |
《环球时报》社 | 1,100.00 | 880.63 | |
小计 | 1,500.00 | 1,127.97 | |
房屋租赁 | 人民日报社 | 1,000.00 | 525.41 |
人民日报社印刷厂 | 1,200.00 | 960.00 | |
《环球时报》社 | 100.00 | 74.93 | |
北京阳光绿色保洁有限公司 | 50.00 | 43.31 | |
小计 | 2,350.00 | 1,603.65 | |
合计 | 7,400.00 | 3,926.91 |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14年上半年实际发生金额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人民日报社 | 2,500 | 63.13% | 320.52 |
《环球时报》社 | 400 | 10.10% | 0 | |
金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12.63% | 120.16 | |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 100 | 2.53% | 0 | |
深圳市怀新企业投资顾问公司 | 300 | 7.58% | 0 | |
深圳市时报财经公关有限公司 | 10 | 0.25% | 0 | |
北京阳光绿色保洁有限公司 | 150 | 3.79% | 59.75 | |
小计 | 3,960 | 100.00% | 500.43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人民日报社及下属企业 | 500 | 24.63% | 152.59 |
《环球时报》社 | 1,500 | 73.89% | 0 | |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 30 | 1.48% | 0 | |
小计 | 2,030 | 100.00% | 152.59 | |
房屋租赁 | 人民日报社 | 1,200 | 46.51% | 229.27 |
人民日报社印刷厂 | 1,200 | 46.51% | 480.00 | |
《环球时报》社 | 100 | 3.88% | 37.47 | |
北京阳光绿色保洁有限公司 | 60 | 2.33% | 22.88 | |
北京市金台房地产经纪中心 | 20 | 0.78% | 8.87 | |
小计 | 2,580 | 100.00% | 778.49 | |
合计 | 8,570 | - | 1,431.51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人民日报社
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法定代表人:杨振武
开办资金:人民币92,919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中央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主营业务:《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报纸的出版、网络新闻宣传、信息传播技术开发、印刷发行、广告业务、新闻研究与业务培训等。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2、《环球时报》社
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胡锡进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人:人民日报社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主营业务:出版《环球时报》(汉文版、英文版);经济贸易咨询;组织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新闻发布会;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报纸发布广告。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3、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子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
住所:深圳市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17A、18AB座
主营业务:编辑、出版、发行《证券时报》;发布各类广告(含外商来华广告);承办分类广告;资料翻译,信息咨询;销售新闻出版所需的技术设备,文化用品,印刷用品,纸制品,通讯器材;信息服务业务。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4、深圳市怀新企业投资顾问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子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控股股东: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中银大厦A座17层DE单位
主营业务:企业投资及商品销售策划;各类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5、深圳市时报财经公关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子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控股股东: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8层
主营业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企业传讯专业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及推广;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服务。(涉及审批、许可的,取得审批、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6、金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群锁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管理;家政、清洁、洗染服务;会议服务;花卉租摆服务。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7、人民日报社印刷厂
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王津沪
注册资金:人民币21,900.37万元
出资人:人民日报社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主营业务: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材料、(含纸张)印刷设备及配件的制品等。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8、北京阳光绿色保洁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群锁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清洁服务;礼仪服务;维修家用电器;花卉租摆;劳务派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日用品、花卉;定型包装食品、水果、蔬菜、定型包装桶装饮用水。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9、北京市金台房地产经纪中心
性质:北京市金台房地产经纪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
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5号楼347
主营业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接受/提供劳务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4-018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9号)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105,691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2,113,8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645,049.0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0,468,770.98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指定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资金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账。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2至2013年度,公司按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8,975,442.75元,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4,785,200.00元,手续费支出人民币2,128.63元,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人民币66,259,922.86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82,965,922.46元。
3、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939,916,062.34元。明细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1、 |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182,965,922.46 |
2、 | 报告期内按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7,337,480.00 |
3、 | 报告期内使用的超募资金金额 | -261,591,090.00 |
4、 | 手续费支出 | -765.31 |
5、 |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收到的资金 | 25,879,475.19 |
6、 | 募集资金余额 | 939,916,062.34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此外,公司及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投资金 金额(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 | 11001059200053006082 | 238,981,936.10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 5020111002106 | 200,934,126.24 |
厦门国际银行理财产品 | 飞越理财“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14820期产品 | 500,000,000.00 |
合计 | 939,916,062.34 |
注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资金人民币5亿元及人民币2亿余元购买厦门国际银行第14820期及第14830期飞越理财“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其中14820期到期日为7月11日,截至报告期末,该笔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14830期到期日为6月27日,公司尚未将相关本金及利息结转至募集资金专户,故该部分募集资金余额体现在为购买理财产品而单独开立的厦门国际银行账户上,金额总计人民币200,934,126.24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公司于2013年11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3)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均按照协议内容按期赎回,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认购 金额 | 实际收益及利息 |
2014.1.2 | 2014.2.10 | 2014年第003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 保本型 | 6.50% | 30,000 | 208.36 |
2014.1.6 | 2014.2.20 | 飞越理财“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14018期产品 | 保本型 | 6.60% | 70,000 | 577.50 |
2014.2.11 | 2014.3.31 | 2014年第068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 保本型 | 5.10% | 30,000 | 201.21 |
2014.2.24 | 2014.4.10 | 飞越理财“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14251期产品 | 保本型 | 5.70% | 70,000 | 498.75 |
2014.4.2 | 2014.5.5 | 2014年第133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 保本型 | 4.90% | 30,000 | 132.90 |
2014.4.14 | 2014.5.24 | 飞越理财“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14623期产品 | 保本型 | 5.80% | 70,000 | 451.11 |
2014.5.15 | 2014.6.23 | 2014年第223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 保本型 | 4.25% | 30,000 | 136.23 |
2014.5.27 | 2014.6.27 | 飞越理财“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14830期产品 | 保本型 | 5.10% | 20,000 | 87.83 |
2014.5.27 | 2014.7.11 | 飞越理财“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14820期产品 | 保本型 | 5.20% | 50,000 | 未到期 |
合计 | 2,293.89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超募资金已补充完毕。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12年,公司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购买ERP系统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两项议案,并于当年使用人民币3,435,000.00元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使用人民币5,244,000.00元用于采购中型卫星直播车。
2013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91,500.00元继续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80,500.00元用于支付中型卫星直播车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4,750.00元继续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77,440.00元用于支付中型卫星直播车款项。
2013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881.99万元用于收购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69.25%股权。2013年,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88,313,200.00元用于支付首次股权转让价款。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168,900.00元用于支付第二次股权转让价款。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8,211.3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3.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63.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移动互联网增值业务项目 | — | 28,853.51 | — | 21,643.42 | 30.80 | 244.08 | -21,399.34 | 1.13% | — | — | — | 否 |
技术平台改造升级项目 | — | 14,605.60 | — | 10,550.2 | 702.95 | 1,662.53 | -8,887.67 | 15.76% | — | — | — | 否 |
采编平台扩充升级项目 | — | 9,243.30 | — | 5,064.17 | 856.79 | -4,207.38 | 16.92% | — | — | — | 否 | |
合计 | — | 52,702.41 | — | 37,257.79 | 733.75 | 2,763.40 | -34,494.39 | 7.42%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技术平台改造升级项目:目前子项目-核心IDC机房及灾备中心已基本建设完成,尚未竣工验收,其他子项目的实施开展正在有序计划中。 采编平台扩充升级项目:目前人民网采编平台扩充升级项目已进入招标环节,演播室建设预计在第三季度将启动,资金支出将根据建设季度及约定付款计划陆续进行支出。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39,916,062.34元。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3)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报告期内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168,900.00元用于支付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4)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报告期内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招股说明书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4-019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微屏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人民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54万元自有资金,拟同意子公司人民澳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616万元,共同出资收购微屏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35%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网”或“公司”)与子公司人民澳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澳客”)拟与陈路(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关于微屏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人民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54万元自有资金,拟同意子公司人民澳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616万元共同出资收购上述交易对方持有的微屏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屏软件”)35%股权。
上述股权收购事宜已于2014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陈路:男,中国国籍,现任微屏执行董事,CEO,本次股权转让前持有微屏68%的股权.
上述交易对方与人民网及人民澳客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微屏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陈路
4、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图文设计制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
5、投资标的原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陈路 | 680.00 | 68% |
2 | 吴丕江 | 46.30 | 4.63% |
3 | 胡禹平 | 46.50 | 4.65% |
4 | 雷亮 | 27.20 | 2.72% |
5 | 王一夫 | 50.00 | 5% |
6 | 祝华 | 150.00 | 15% |
合计 | 1,000.00 | 100% |
上述6名自然人原股东将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业绩补偿义务人。
6、投资标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4]第01280041号《专项审计报告》,投资标的截至2014年2月28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8,552,088.5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609,988.12元;2014年1月至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37,800.05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38,399.84元。
7、投资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资产评估和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投资标的所涉及的股东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140号《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明确了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2月28日,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根据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微屏软件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根据市场法的评估结果,微屏软件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3,500.00万元。
鉴于收益法较市场法更能准确反映被评估企业的股权的市场价值,故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微屏软件股东全部权益最终评估价值。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以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人民网、人民澳客与交易对方协商,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最终确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8,270万元。具体方法为:按照微屏软件2014年净利润(不包括非经常性损益)的9倍计算整体估值,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微屏软件2014年净利润(不包括非经常性损益)×9×35%。如微屏软件2014年公司净利润(不包括非经常性损益)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按则按人民币5,800万元计算;不足人民币4,200万元按人民币4,200万元计算,再按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法予以调整。
具体现金补偿金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年度补偿金额=(补偿期开始截至当期期末合并计算累积预测承诺净利润数-补偿期开始截至当期期末合并计算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合并计算各年的预测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补偿义务人本次交易对价-以前年度已经补偿现金数额。
2、业绩承诺
微屏软件2014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包括非经常性损益)将作为标的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调整的依据,2014年承诺净利润数=2014年实际净利润数(如低于人民币4,200万按人民币4,200万计算);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微屏软件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包括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200万元人民币、8,900万元。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人民网及人民澳客拟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1)对于交易对方陈路拟转让给人民网的股权,于股权交割日后7个工作日内,由人民网先向交易对方按人民币4,200万元利润所对应的公司估值首次支付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852万元(4,200×9×7%×70%)。根据微屏软件2014年度的实际业绩进行最终转让价格调整后,人民网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二次股权转让价款为(调整后相应股权的估值-首次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50%;若微屏软件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则人民网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三次股权转让价款为(调整后相应股权的估值-首次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30%;若微屏软件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则人民网向交易对方支付第四次股权转让价款为(调整后相应股权的估值-首次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20%。调整后相应股权的估值=2014年微屏软件净利润×9×7%,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54万元。
(2)对于交易对方陈路拟转让给人民澳客的股权,于股权交割日后7个工作日内,由人民澳客先向交易对方按人民币4,200万利润所对应的公司估值首次支付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7,409万元(4,200×9×28%×70%);根据微屏软件2014年度的实际业绩进行最终转让价格调整后,人民澳客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二次股权转让价款为(调整后相应股权的估值-首次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50%;若微屏软件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则人民澳客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三次股权转让价款为(调整后相应股权的估值-首次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30%;若微屏软件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则人民澳客向交易对方支付第四次股权转让价款为(调整后相应股权的估值-首次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20%。调整后相应股权的估值=2014年微屏软件净利润×9×28%,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616万元。
4、人员及债权和债务的处理
微屏软件的现有人员目前存续的劳动关系不变更,由微屏软件继续保持与该等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履行该等合同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微屏软件的法人资格存续,在微屏软件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全部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微屏软件继续享有;在微屏软件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负债继续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微屏软件承担和偿还。
五、本次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过程中,交易双方约定了严格的支付条款,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积极影响。公司已经科学、审慎地进行了项目评估及可行性分析,确信本次交易会使公司取得更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微屏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3、《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及人民澳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微屏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