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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占董事总数的100%,其中钱晓红董事委托李莹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听取了2014 年上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并审议了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会议相关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下午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下午15:00-2014年8月22日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41,836,37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2.2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10人,因公务原因,钱晓红董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4人,因公务原因,朱立教、陆春喜两位监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魏纯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票数(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票数(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票数(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是否通过
    一、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141,836,373100%00%00%通过
    二、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141,836,373100%00%00%通过
    三、关于再次就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授权的议案1,141,836,373100%00%00%通过
    四、关于设立新加坡子公司的议案1,141,836,373100%00%00%通过
    五、关于新增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10,730,386100%00%00%通过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1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10,730,386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表:

    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票数(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票数(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一、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310,730,386100%00%00%
    二、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10,730,386100%00%00%
    五、关于新增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10,730,386100%00%00%

    上述议案,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章程重要条款的变更待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第五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分别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13,407,433股;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持有公司64,578,554股;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3,120,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邵禛律师、何欣燕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