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占董事总数的100%,其中钱晓红董事委托李莹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听取了2014 年上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并审议了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会议相关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下午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下午15:00-2014年8月22日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41,836,37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2.29%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10人,因公务原因,钱晓红董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4人,因公务原因,朱立教、陆春喜两位监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魏纯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票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票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票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一、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41,836,373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二、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41,836,373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关于再次就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授权的议案 | 1,141,836,373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四、关于设立新加坡子公司的议案 | 1,141,836,373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五、关于新增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10,730,386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1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10,730,386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表: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票数(股) | 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票数(股) | 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权比例(%) | |
一、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310,730,386 | 100% | 0 | 0% | 0 | 0% |
二、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10,730,386 | 100% | 0 | 0% | 0 | 0% |
五、关于新增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10,730,386 | 100% | 0 | 0% | 0 | 0% |
上述议案,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章程重要条款的变更待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第五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分别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13,407,433股;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持有公司64,578,554股;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3,120,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邵禛律师、何欣燕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