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1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4-021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民强、周皓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4-020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生产安全环保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理顺管理关系,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处与安全环保处合并,成立生产安全环保处,同时撤销生产处和安全环保处建制。合并后,生产安全环保处承担原生产处和安全环保处的所有职责。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4年9月17日在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4-019号。
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1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生产安全环保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1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名称: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
●会议召开地: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在杭州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到现场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大会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2014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1日、12日、15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会议联系电话:0571-88132917
4、会议联系传真:0571-88132919
5、邮政编码:310022
6、联系人:晏民发 葛娜杰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3 |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进行具体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126 | 杭钢投票 | 3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内容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 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 |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0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12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26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26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26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26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2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调整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渠道和资源优势,为公司降低采购成本起到积极作用。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汤民强、周皓均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陶久华、邵瑜、薛加玉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控制采购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拓宽原燃材料采购渠道,抢抓市场机遇,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拟增加购买原燃材料的关联交易对象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并与上述3家公司签订《关于矿石矿粉废钢燃料采购的协议》,按比价方法向关联方采购矿石、矿粉、废钢、燃料等原燃材料,公司年初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量不变。
向关联人购买原燃材料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如下:
1、调整前2014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原燃材料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燃材料 | 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 | 矿石、矿粉、废钢、燃料等 | 500,000万元 |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
浙江富春物贸中心 | |||
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 |
2、调整后2014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原燃材料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燃材料 | 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 | 矿石、矿粉、废钢、燃料等 | 500,000万元 |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
浙江富春物贸中心 | |||
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 | |||
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 | |||
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1628号;法定代表人:吴东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原料、染化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及制品、纸张、纸浆、木浆、电子及通信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炊事用品、皮革及制品、家具、日用杂货的销售;煤炭的批发;广告的制作、代理;网络技术信息及系统集成服务、光盘视频产品及软件开发、销售;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咨询);客运出租;房屋、场地、设备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书报刊的零售(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2、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德清县新安镇下舍村;法定代表人:谢晨;注册资本:2,500万元;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销售,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冶金炉料(除危险品)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3、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产业区A区贤庠镇芦岙碶头区块;法定代表人:徐杰;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焊接钢管制造、钢板压延加工、钢材(钢坯)、矿产品批发和进出口经营;货物装卸、普通货物仓储。(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签订了《关于矿石矿粉废钢燃料采购的协议》,公司根据生产需要,采用比价方法向关联方采购生产所需的矿石、矿粉、废钢、燃料等原燃材料。
双方以矿石、矿粉、废钢、燃料等原燃材料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采购供应结算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该等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渠道和资源优势,为公司降低采购成本起到积极作用。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监事签字的公司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与独立意见;
4、《关于矿石矿粉废钢燃料采购的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2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九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配套修订。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根据需要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六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本次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