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4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夏鼎湖召集。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公告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三条,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第四章 第十五条:
原为:第十五条 证券事务部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三年以上。
修正为:第十五条 证券事务部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详见同日公告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49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胡小平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〇一四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4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中,不存在以下行为: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3)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4)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5)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6)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000万元,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张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把握市场机遇。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沙宝森
董建平
马有海
2014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