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4-022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华侨城A | 股票代码 | 000069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陈跃华 | 陈钢 | ||
| 电话 | 26909069 | 26909069 | ||
| 传真 | 26600936 | 26600936 | ||
| 电子信箱 | 000069IR@chinaoct.com | 000069IR@chinaoct.com |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3,596,609,452.71 | 10,618,508,618.24 | 28.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13,327,676.70 | 1,818,604,477.16 | 5.2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70,896,474.44 | 1,461,393,079.49 | 34.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890,937,159.23 | 868,643,886.91 | -778.1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31 | 0.2501 | 5.2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31 | 0.2501 | 5.2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4% | 8.73% | -0.9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89,780,156,514.78 | 87,878,764,490.05 | 2.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5,271,853,036.74 | 23,862,266,506.49 | 5.91%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4,260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华侨城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56.90% | 4137038714 | 4,137,038,714 | 0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其他 | 2.26% | 163999952 | 未知 | 未知 | |
| 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1.03% | 75188745 | 未知 | 未知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其他 | 0.86% | 62446164 | 未知 | 未知 | |
|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7% | 56069306 | 未知 | 未知 |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0.76% | 55487778 | 未知 | 未知 | |
| 深圳市荣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0.60% | 43617749 | 未知 | 未知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其他 | 0.58% | 42000000 | 未知 | 未知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其他 | 0.55% | 40000233 | 未知 | 未知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2% | 37729830 | 未知 | 未知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华侨城集团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普通账户持股34,846,966股,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股40,341,779股。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创新发展、稳中求进的工作思路,继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公司各主营业务运行稳健,创新发展工作顺利推进。
1、旅游综合业务继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旅游综合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共接待游客1214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大幅增长,共实现旅游综合业务收入58.68亿元,同比增长32.94%。
2、房地产业务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积极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推进产品销售,实现房地产业务收入73.83亿元,同比增长24.81%。
3、包装印刷业务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纸包装业务坚持降低损耗、严控成本,保持了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3.94亿元。
(二)重点项目建设齐头并进
报告期内,公司各重点项目扎实推进。上海欢乐谷二期、北京欢乐谷三期年内正式开园,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欢乐谷主题公园品牌的形象;公司演艺重头项目《极·力·道》正式推向市场,取得巨大反响。重庆华侨城成功获取项目用地,顺德、宁波华侨城工程进展顺利,按既定目标稳步推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新增4家合并单位,新设成立福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创意文化酒店有限公司、资汇控股有限公司和豪力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4—2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时20分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二厅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8人,实到7人。曹远征独立董事因出差未能出席,委托赵留安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刘平春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增补余海龙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声明文件将在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一并以公告形式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会议同意增补谢朝华独立董事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并同意提名委员会选举赵留安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拟为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2014-2015年度按比例为控股公司新增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详情请参见同时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3年度奖励年薪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海龙简历
余海龙,男,1950年出生,工程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经委人事局副处长,外经贸部中国康富国际租赁公司办公室主任兼项目审查部主任,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持工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党组秘书兼办公厅主任、国投电子公司总经理、国投高科技创业公司总经理,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常委、董事。现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4-2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5年度为控股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2015年度拟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公司新增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二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2015年度拟为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本次公告正文所涉及金额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侨城”)
被担保人重庆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100%股份。
重庆华侨城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地为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2号,法定代表人为姚军,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娱乐及关联产业投资等。
目前该公司尚处于前期筹建阶段。
2014-2015年度公司拟为重庆华侨城新增不超过5亿元的贷款担保额度。
(二)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华侨城”)
被担保人云南华侨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份。
云南华侨城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地为昆明市宜良县匡远镇温泉路公务楼13楼22号、24号,法定代表人为倪征,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
该公司2013年末总资产21.93 亿元,负债总额11.8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93亿元,流动负债7.75亿元),净资产为10.05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22亿元,净利润为0.16亿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21.43 亿元,负债总额11.7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29亿元,其中流动负债7.78亿元),净资产为9.66亿元。201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3915.69万元。2014年6月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4-2015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云南华侨城新增不超过15亿元的贷款担保额度。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是基于公司控股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股东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获取低成本的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下,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的信用,为控股公司获取银行借款,用于其建设及运营。董事会对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担保事项中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该控股公司其他股东应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以确保担保公平、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公司对控参股公司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10.01亿元,港币24.80亿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