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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4版)

    (3)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C=SN(d1)–Xe-rtN(d2)

    其中:

    d1=[ln(s/x)+T(r+σ2/2)]/(σt1/2)

    d2=[ln(s/x)+T(r-σ2/2)]/(σt1/2)

    根据上述定价模型公式及取值计算公司股票期权理论总价值为3,164.0万元,即需要摊销的股票期权成本为3,164.0万元,该成本将在期权有效期内进行摊销。

    (二) 本次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以对期权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各年度相关成本或费用,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因此,期权费用的摊销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受期权行权数量的估计与期权授予日公允价值的预测性影响,公司预计的成本总额会与实际授予日确定的成本总额会存在差异。

    假设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根据以上参数计算得出本次股权激励在各行权期内的费用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行权期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期权费用合计
    合计影响损益490.71361.3944.0368.03164.0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7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67),定于2014年9月2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74,444,62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发来的《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提案》,提议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审议<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佳都科技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71)、《佳都科技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72)及其附件。

    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日0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天河工业园建工路4号

    (三)会议召集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见附件2。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操作方式请见《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由于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人员可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不超过27,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01总则;

    3.02标的股票的数量、种类、来源;

    3.03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3.04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3.05本计划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3.06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条件;

    3.07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3.08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程序;

    3.09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程序;

    3.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3.11本计划的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3.12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4、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佳都科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50)、《佳都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68)、《佳都科技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71)、《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72)及其相关附件。上述1、3、4、5项审议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人员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27日,截止2014年8月2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财务顾问。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9月1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9月1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叶东文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佳都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同意不同意弃权回避
    1关于对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不超过27,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01总则    
     3.02标的股票的数量、种类、来源    
     3.03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3.04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3.05本计划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3.06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条件    
     3.07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3.08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程序    
     3.09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程序    
     3.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3.11本计划的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3.12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4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对应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请盖章):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单位请填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 效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728佳都投票16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5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6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议案委托价格
    1关于对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不超过27,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元
    2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元
    3关于审议《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3元
     3.01总则3.01元
     3.02标的股票的数量、种类、来源3.02元
     3.03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3.03元
     3.04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3.04元
     3.05本计划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3.05元
     3.06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条件3.06元
     3.07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可行权日、禁售期3.07元
     3.08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程序3.08元
     3.09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程序3.09元
     3.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3.10元
     3.11本计划的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3.11元
     3.12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3.12元
    4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4元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5元

    (三)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 股2 股3 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持有佳都科技A 股(股票代码60072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28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28买入1.00元1股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28买入1.00元2股

    (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28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本次股东会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二)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7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14年8月28日(9:30~11:30、13:30~17:30)、8月29 日(9:30~11:30、13:30~17:30)、 9月1 日(9:30~11:30、13:30~17: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征集人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14年6月5日和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征集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叶东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4 年9月2日召开的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叶东文先生:1967年出生,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2014年6月5日和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征集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将于 2014 年 9月 2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将于2014年9月2日下午14:30 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73) 。

    三、征集方案

    (一) 征集对象:截止 2014 年8月27日 下午收市后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4年8月28日(9:30~11:30、13:30~17:30)、8月29 日(9:30~11:30、13:30~17:30)、 9月1 日(9:30~11:30、13:30~17:30)。

    (三) 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需按要求提交际以下相关文件: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注: 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个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向征集人送达上述文件的方式 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公告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本公告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如下: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收件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王文捷

    邮编:510665

    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经审核,满足下述全部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制作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并送达指定地址;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5、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向中选择其中一项,同一审议事项填写一项以上表决意向的,或全部事项均未选择的表决意向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叶东文

    2014年8月25日

    附件:1、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佳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佳都科技关于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单位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叶东文先生代为出席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同意不同意弃权回避
    1关于对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不超过27,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01总则    
     3.02标的股票的数量、种类、来源    
     3.03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3.04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3.05本计划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3.06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条件    
     3.07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3.08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程序    
     3.09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程序    
     3.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3.11本计划的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3.12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4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对应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请盖章):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单位请填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 效 期: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