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年新、韩玖峰、王全国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
解锁期内,激励对象申请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的解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洪涛股份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业绩条件
(1)以2012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3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4、个人业绩条件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经董事会审查,公司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的本次解锁对象均满足上述股权激励股票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部具体办理解锁的有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2014年1月15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111万股的股份登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资变更为70556.2991万元,股本变更为70556.2991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2014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2014-046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2014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2014-045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见2014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4-044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8月26日在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安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见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4-044号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24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9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839,399.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1,160,600.66元,并于2009年12月1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6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22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项目 | 金额(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781,160,600.66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809,863,947.68 |
其中:2010年度投资募投项目资金 (含置换前期投入项目自有资金30,992,762.28) | 60,908,544.69 |
2011年度投资募投项目资金 | 49,632,874.60 |
2012年度投资募投项目资金 | 84,623,750.18 |
2013年度投资募投项目资金 | 45,800,426.99 |
本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904,786.62 |
补充流动资金 | 527,993,564.60 |
偿还贷款 | 40,000,000.00 |
减:累计其他支出(如手续费等) | 19,673.65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30,501,214.7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778,194.11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三个专项账户。
根据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外投资设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本公司2011年7月5日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7,235,500.00元转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银行管理要求以及募投项目管理的需要,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基本账户,该账户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根据2013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账户无募集资金余额.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 存款银行 | 利 率 | 账 号 | 金额 | 资金类别 | 到 期 日(备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活期 | `38910188000164816 | 1,760,194.71 | 活期户 | ||
小计 | 1,760,194.7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活期 | `44201507300052515615 | 17,947.14 | 活期户 | ||
小计 | 17,947.14 | |||||
合计 | 1,778,194.11 |
(二)2009年12月16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4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分别作出了声明,承诺就本公司在其存储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继续履行其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银行应履行的所有义务。
2011年10月17日,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会同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8,116.0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1.3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986.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投资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 是 | 14,062.00 | 14,062.00 | 13,633.31 | 96.95 | 2012年7月31日 | 443.84 | - | 否 | |
设计创意中心项目 | 否 | 7,629.20 | 7,629.20 | 88.98 | 6,146.98 | 80.57 | 2012年12月31日 | - | - | 否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2,979.00 | 2,979.00 | 1.49 | 1,495.66 | 50.21 | 2013年10月31日 | 443.84- | - | 否 |
小计 | 24,670.20 | 24,670.20 | 90.47 | 21,275.95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企业营销网络项目 | 6,511.83 | 6,511.83 | 2,911.10 | 44.70 | 2012年12月31日 | - | -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100.00 | - | -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42,934.03 | 42,934.03 | 1,720.87 | 52,799.35 | - | - | - | 否 | ||
小计 | 53,445.86 | 53,445.86 | 1,720.87 | 59,710.45 | - | - | - | - | - | |
合计 | 78,116.06 | 78,116.06 | 1,811.34 | 80,986.4 | - | - | 443.8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见注1.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经2013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13年5月13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共80,643,232.73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分别于5月14日、20日、24日及6月25日从募集资金户转出,于2013年9月13日及24日共转出募集专户销户利息共801,317.1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经2014年3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720.8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于2014年3月27日从募集资金户转出.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经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99.28万元。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9,723.55万元作为投资款投资设立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该投资款已于2011年7月5日转入产业园的验证专户,因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验资手续及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未办妥之前该账户无法支用,在该期间的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建设的各项支出共计933.01万元暂由公司用自有资金垫付,等产业园公司正式设立后再将该垫付款归还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产业园公司已用募集资金归还该垫付款给公司。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14年3月31日,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程化项目、设计创意中心项目、企业营销网络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各项目结余金额及原因见(注2)。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 |
注1: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2012年12月31日延至2013年10月31日,主要因为公司立足于建立一个覆盖全公司并涵盖相关客户的高性能网络信息化系统,所涉部门众多,内容庞大,出于慎重起见,公司在软件产品、实施商方面反复对比,深入调研,花费了大量时间,导致项目延期。
注2:根据2013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结余资金5,492,848.87元(包括利息收入),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1)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进口设备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下降;(2)由于国内设备生产水平的提高,可满足公司需求,公司优先采购了具有交期短、价格便宜、本地化服务等优势的国产设备;(3)随着设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在保证设备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购了功能更齐全的设备;(4)部分设备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2、设计创意中心项目结余资金17,301,551.42元(包括利息收入),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1)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从实际需要出发,目前完成的设计创意中心大楼第一、二层的装修和设备购置,能满足目前的工作需要。而第三至五层尚未装修使用。今后随着公司设计队伍的扩大,在第一、二层办公空间不能满足使用的情况下再用自有资金装修该大楼的其他楼层及购置相关办公设备。3、企业营销网络项目结余资金57,848,832.44元(包括利息收入),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1)公司“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天津、上海、重庆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现由于实际经营需要,将原计划购置房产的实施方式改为通过租赁房产来实施,因此节约了项目成本。(2)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付款、支付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该项议案经2013年5月13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于5月14日、20日、24日及6月25日从募集资金户转出,于2013年9月13日及24日共转出募集专户销户利息共801,317.1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企业信息化项目结余资金1720.87万元(含利息收入),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同时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累计节约包括设备购置费、工程委托方管理费、培训费、工程监理费、预备费、长期摊销费(机房及各类会议室建设装修)等。公司拟将该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付款、支付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该项议案经2014年3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14年3月27日从募集资金户转出1,720.8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年度实现效益443.86万元.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加快下属子公司中装新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新网”)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中装新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年新先生根据中装新网的实际资金需求,决定为中装新网提供每笔财务资助的时间和金额。
2、资金主要用途
本公司此次向中装新网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其开展职业教育等业务。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每个季度结算一次。
4、财务资助的原因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的职业培训,在经济转型背景下蕴含着的惊人的实际需求,装饰行业电商化亦是大势所趋。中装新网所开展的职业教育及装饰电商服务平台均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业务,为促使其抓住市场机遇,快速发展,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将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4、审批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中装新网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中装新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10层1001室
法定代表人:朱时均
注册资金:17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01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房地产咨询;会议服务;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翻译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装新网总资产16,365,389.20元,总负债7,660,277.36元,净资产8,705,111.84元,资产负债率46.80%。
2、中装新网的其他股东
中装新网的其他股东为朱时均、刘玄等15名自然人股东。本次财务资助由本公司单方提供 。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进行了审查,认为: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装新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资助行为有利于中装新网业务的各项业务快速推进,且中装新网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情形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