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出售南昌平海股权等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4-036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出售南昌平海股权等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28日,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发出会议通知,定于2014年9月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公司出售持有的南昌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2. 聘任侯书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宜。
3. 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
4.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4-037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
暨2014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多伦股份”)于2014年8月22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关于对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2144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审核意见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2014年半年报“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披露的201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及总资产等数据与公司2013年半年报中披露的数据不一致,且部分数据差异较大,请公司说明上述差异的原因,并发布相关补充或更正公告。
回复:
经核实,由于财务部门数据填写人员填写2013年上半年数据错误,产生上述错误,现更正主要会计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999,249.00 | 48,995,711.00 | -79.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99,897.60 | 23,251,602.83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411,428.19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29,257.48 | -14,098,259.02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13,113,129.72 | -2.17 | |
总资产 | 1,162,704,555.67 | 10.93 |
主要财务指标更正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3 | 0.068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3 | 0.06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4 | 0.069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97 | 4.40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00 | 4.440 | 不适用 |
2.公司2014年上半年福建地区营业收入由2013年上半年的19,84万元下降至0元,如属于房地产项目销售结算完成,请公司详细说明情况。
回复:
上述收入下降是由于房产项目销售全部结算完成,2013年公司在福建地区的全部房产项目已经清盘。
3. 公司未披露“非募集资金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累积实际投入金额、项目收益情况等数据,请公司补充披露。
回复:
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江西南昌“居住主题公园” | 于2004年4月动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动工100%,竣工76%,实现销售91% | 9,200.15 | |||
湖北荆门“汉通.楚天城”一期 | 81,000 | 总建筑面积约56.32万平方米,分A、B、C、D四个组团,其中A、B组团于2010年底动工。报告期内,截止到2014年6月底,"汉通.楚天城"A、B可销售面积115,711.23平米,已售面积为102280.1平米,达到88.39%; 组团D(占地110 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已于2012年1月开始动工,可预售面积50,590.3平米,组团C(占地116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已于2013年5月开始动工, 可预售面积61,136平米,组团C、D组团已预售69602.00平米,达到62.30%。 | 1,221.64 | ||
合计 | 81,000 | / | / |
4. 公司在2011年12月、2012年1月、2012年3月分别向重庆市巴南区坤成建材经营部借款共计500万元,经营部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归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2014年3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合计500万元,支付利息合计42.64万元、违约金1,020,333.33元等。请公司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对于上述判决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回复:
上述诉讼自公司临2014-024号《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公告》发布以后无后续进展,截至目前为止,判决尚未执行。上述判决对利润的影响预计150万元已经于2013年利润中做预提。
5.公司下属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捐建了楚天学校,并称已于2014年1月动工,预计2014年9月竣工完成交付。请公司补充说明具体的捐赠金额以及决策程序。
回复:
2009 年9 月11 日,多伦公司出资收购了福建太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是福建太德投资有限公司与荆门市政府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土地开发捆绑、公开摘牌方式竞得的“汉通?楚天城”项目地块而设立的项目公司,该捆绑城市基础设施中包含楚天学校。目前公司建设楚天学校系履行竞标时的承诺。
6.公司披露报告期内存在预付给成都宏达康商贸有限公司5500万的材料款,请公司详细说明该材料的具体内容,并解释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
回复:
该批材料款为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预付的钢材材料款,由于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汉通·楚天城”项目组团C(占地116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已于2013年5月开始动工,加之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拟捐赠的楚天学校于2014年1月动工,工程量大,故预付材料款同比大幅度增加。
7. 我部关注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存在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质押给原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说明上述质押的原因和详细情况。
回复: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回复如下: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原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权转让项目中有过合作,故后续拟与其合作与本公司无关的其他项目,产生上述质押。目前该合作项目因无后续进展,双方决定取消该合作项目,故该质押已经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