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5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孙建强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上午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B栋21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丁乃秀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孙建强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杜玉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4-077)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和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主要从事全钢子午线轮胎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拟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对沈阳和平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沈阳和平注册资本将增至32,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6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上午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B栋21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7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轮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14年上半年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1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37号文核准,赛轮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00万股,每股发行价6.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05.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3-007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共投入62,505.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9.84万元,收到存款利息681.56万元(已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481.57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3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12号文核准,公司向7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40万股,每股发行价10.8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0,515.1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出具了(2013)汇所验字第3-01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1年7月11日,赛轮股份、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南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赛轮股份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托管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赛轮股份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西南证券;赛轮股份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各家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14年6月30日 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 239011667737 | 50,000,000.00 | 4,815,740.8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7101988110051021870 | 200,000,000.00 | 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 12050000000357540 | 100,000,000.00 | 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522020100100062665 | 20,198,383.57 | 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 080101040028812 | 252,860,600.00 | 0 |
合计 | _ | _ | 4,815,740.85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存款利息收入, 余额为零账户为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已注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履行情况较好。公司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4年1月13日,赛轮股份、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崂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赛瑞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赛瑞特物流”)于2014年1月20日,会同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崂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赛轮股份、赛瑞特物流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托管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赛轮股份、赛瑞特物流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西南证券;赛轮股份、赛瑞特物流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各家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银行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 | 银行名称 | 账号 | 2014年6月30日 余额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532900112310366 | 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崂山支行 | 372005570018010120829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 38080101040031998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7101988110051029238 | 0 | |
青岛赛瑞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崂山支行 | 372005570018010121001 | 0 |
合计 | _ | _ | 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2,305.9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505.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变更实施地点、变更项目完工时间 | 5,000 | 5,000 | 5,000 | 1,393.51 | 4,606.34 | 393.66 | 92% | 2014年12月 | / | / | 否 |
年产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 | 55,286.06 | 55,286.06 | 55,286.06 | 7,495.65 | 55,879.71 | 0 | 100% | 2013年9月 | 毛利23,800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19.84 | 2,019.84 | 2,019.84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60,286.06 | 62,305.90 | 62,305.90 | 8,889.16 | 62,505.89 | 393.6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下文“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预计完成时间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下文“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下文“3、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下文“4、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下文“5、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年产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预计完成时间情况
2012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的议案》,预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整体完工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目前技术研发中心正在准备整体竣工验收配套相关工作。
公司募投项目完成时间延长,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置换经审计的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457.55万元。赛轮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3,457.55万元,遵循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为此出具了《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3,457.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股份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募集资金23,457.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度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方式存放。
4、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2,019.8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赛轮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抓住发展机遇,切实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股份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赛轮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在赛轮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1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到公司自有的位于黄岛区保税区东侧、长白山路西侧的一宗地块上。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的募投项目之一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其开展主要是为了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不直接产生效益,不单独进行效益核算。
(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额 | 70,515.1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515.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515.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金宇实业51%的股权 | 22,185.00 | 22,185.00 | 22,185.00 | 22,185.00 | 22,185.00 | / | 100% | 2014年1月 | 10,243.85 | 是 | 否 | |
投资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 | 29,000.00 | 29,000.00 | 29,000.00 | 29,000.00 | 29,000.00 | / | 100% | 2015年2月 | -4,005.37 | 注3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19,330.15 | 19,330.15 | 19,330.15 | 19,330.15 | 19,330.15 | / | 100% | / | / | / | 否 | |
合计 | — | 70,515.15 | 70,515.15 | 70,515.15 | 70,515.15 | 70,515.15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下文“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下文“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承诺效益为达产后年度净利润5,769万元,由于该项目目前尚未完全完工且未达产,因此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约2.9亿元人民币对赛轮(越南)有限公司(简称“赛轮越南”)增资。
201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赛轮(越南)有限公司增资及置换预先投入的议案》。
自2013年4月25日至2014年2月2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为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累计投入4,003.3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620.4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4)第SD-3-001号《专项审核报告》鉴证。公司对赛轮越南增资不超过2.9亿元,其中24,620.43万元用于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对赛轮(越南)有限公司增资及置换预先投入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公司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赛轮(越南)增资不超过2.9亿元,其中24,620.43万元用于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在《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对赛轮(越南)增资不超过2.9亿元,其中24,620.43万元用于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赛轮股份本次使用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赛轮(越南)进行增资及置换预先投入,已经赛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拟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4)第SD-3-001号《专项审核报告》鉴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股份对赛轮(越南)增资不超过2.9亿元,其中24,620.4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3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投资不超过2.9亿元用于越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为提高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公司拟根据投资越南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以短期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对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现金管理形式及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认为:(1)赛轮股份已就本次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董事会程序,并取得了独立董事明确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赛轮股份本次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入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赛轮股份本次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西南证券对赛轮股份本次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到期,并已按规定用途用于了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不当使用及披露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