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4-050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8日上午在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14年第八次会议,董事长张奕龄先生主持了会议,副董事长赵魁先生、董事赵玉福先生、李长青先生、张梅荣女士、曾广春先生、独立董事石宝国先生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李驰先生、钟志伟先生因故未能参会委托石宝国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051号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三、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关于收购鄂尔多斯市东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052号关联交易公告);
四、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收购鄂尔多斯市东祥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053号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30日
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4-051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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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本次为上述公司担保金额合计203,000万元,已实际为电力冶金提供担保余额 656,723.49万元,鄂尔多斯煤炭提供担保余额79,000万元,西达选煤提供担保余额32,000万元,鄂尔多斯电力提供担保余额73,100 万元,西金矿冶提供担保余额66,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二)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了2014年第八次董事会,会上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截止日期: 2014-3-31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以上贷款担保事项均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经2014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外担保金额的余额为970,073.49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30日
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4-052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 交易内容
公司拟出资1,020.32万元收购由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持有鄂尔多斯市东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绒公司”)100%的股权。
● ●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大股东——羊绒集团,本交易形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奕龄、赵魁、赵玉福需回避表决。
●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此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出资1,020.32万元收购东绒公司的全部股权。
2、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张奕龄先生、副董事长赵魁先生、董事赵玉福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本事项已提交公司2014年第八次董事会,已获得审议通过,本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该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羊绒集团:法定代表人:王林祥,注册资本:人民币279,148万元,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经营范围:发电、供热、供气、羊绒系列产品的投资,开发羊绒工业新技术;培育运作品牌;开拓开发市场;电子、陶瓷、饮食、住宿、矿泉水等多种经营项目的投资业务;服装、服饰、纤维生产销售;金融证券购买;机电设备、建材销售等
2、东绒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东绒公司:法定代表人:乔挨世,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主营业务:不动产管理、租赁、维护,为羊绒集团全资子公司。东绒公司主要项目是罕台羊绒工业园区公用基础设施、公司办公大楼和附近山体公园工程。
2、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750265号《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评估情况: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东绒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方亚事评报字[2014]第01-189号《资产评估报告》。基于谨慎原则,本次评估采用了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东绒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经评估为1020.32万元。
四、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定价是依据的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作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内容详见“重要内容提示——交易内容”。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的基础建设可以得以保障,减少与大股东羊绒集团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30日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4-053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 交易内容
公司拟出资830.88万元收购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东祥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碳化硅公司”)77.88%的股权,拟出资236万元收购鄂尔多斯市羊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持有碳化硅公司22.12%的股权。
● ●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收购形成与关联方——羊绒集团、实业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奕龄、赵魁、赵玉福回避表决。
●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此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出资合计1066.88万元收购碳化硅公司的全部股权。
2、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人——公司董事长张奕龄先生、副董事长赵魁先生、董事赵玉福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本事项已提交公司2014年第八次董事会,已获得审议通过,本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该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羊绒集团:法定代表人:王林祥,注册资本:人民币279,148万元,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经营范围:发电、供热、供气、羊绒系列产品的投资,开发羊绒工业新技术;培育运作品牌;开拓开发市场;电子、陶瓷、饮食、住宿、矿泉水等多种经营项目的投资业务;服装、服饰、纤维生产销售;金融证券购买;机电设备、建材销售等。
2、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秦雯,注册资本:8868万元,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经营范围:羊绒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外投资;铸件的生产销售。
3、碳化硅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碳化硅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永亮,注册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倪家梁社,经营范围:保温材料、耐火材料、硅铁、建材、炉料、刚玉及其他磨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碳化硅及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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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71104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评估情况: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碳化硅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方亚事评报字[2014]第01-159号《资产评估报告》。基于谨慎原则,本次评估采用了成本法的评估结果。碳化硅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经评估为1066.88万元。
四、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定价是依据的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作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内容详见“重要内容提示——交易内容”。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碳化硅产品属于新材料,主要用于四大应用领域,即:功能陶瓷、高级耐火材料、磨料及冶金原料。碳化硅为目前公司硅系列产品的有益补充,其主要生产成本为电力。而碳化硅公司目前主要投资项目位于公司罕台羊绒工业园区,可以充分利用园区火力发电的电力,有效控制碳化硅的生产成本。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