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8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55版:信息披露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026

    转债代码:110027 转债简称:东方转债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董事赵纯均委托董事李彦梦代为表决),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董事长斯泽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且所有议案均获一致通过。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201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审议通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截至2014年6 月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 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27,852,936.02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1。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为此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会议议案并出具了决议意见。详见201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8。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2016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

    附件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4年8月29日

    独立董事:李彦梦 赵纯均 彭韶兵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027

    转债代码:110027 转债简称:东方转债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利民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经各位监事对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项目和额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审查并出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对置换方案审查同意,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符合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议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决策流程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方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中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4年上半年未发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也未发生改变,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2014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028

    转债代码:110027 转债简称:东方转债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28号《关于核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或“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公开发行400,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72.8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96,427.12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14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开立的专用账户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4年7月17日出具了XYZH/2014CDA6008-2号《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

    二、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2013年10月30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及2013年12月19日公司201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实施了部分募投项目。其中:2013年10月30日董事会会议之后至2014年7月31日四个研发能力提升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7,852,936.02元自有资金,海外EPC及BTG项目未纳入本次置换范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30日至2014年7月31日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情况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4CDA601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预计总投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2013年10月30至2014年7月31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160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自主研制项目340,000,000.00180,000,000.0022,830,555.9122,830,555.91
    2试验研发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期)580,000,000.00330,000,000.0036,538,513.5536,538,513.55
    3东方电机试验研发能力完善化项目210,000,000.00160,000,000.0024,339,999.8024,339,999.80
    4燃气轮机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780,000,000.00510,000,000.0044,143,866.7644,143,866.76
    合计1,910,000,000.001,180,000,000.00127,852,936.02127,852,936.02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四、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以本次募集资金127,852,936.0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的四个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自筹资金。海外EPC及BTG项目不纳入本次置换范围。

    五、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存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并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书。

    (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30日至2014年7月31日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