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8月28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7人,公司董事万善福先生、独立董事江建明先生分别委托董事王良先生、独立董事董超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2014年6月公司更换了部分独立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王良先生提名,决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 员:王良 张电子 江建明
主任委员:王良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 员:董超 赵静 张电子
主任委员:董超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 员:江建明 赵静 王良
主任委员:江建明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 员:赵静 董超 巩国顺
主任委员:赵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博列麦制造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561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德国聚酰胺纤维有限公司出资539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博列麦制造公司市场抗风险能力,经与德国聚酰胺纤维有限公司协商后,决定对博列麦制造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方案为:增资总额1089万美元(以2014年3月31日当日汇率为准),双方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对博列麦制造公司增资555.39万美元,德国聚酰胺纤维有限公司对博列麦制造公司增资533.61万美元,增资后博列麦制造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万美元变更为2189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1%,德国聚酰胺纤维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9%。同时对合资公司章程及合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