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43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42号)。在该公告附件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中,议案1关于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由于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因此应采用议案组表决的方式。现对上述有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原附件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中分项表决方法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
现修改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 |
1.01 | 候选人:杨开 | 1.01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
根据以上修改内容,对原附件3中部分文字说明同时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后的《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本公告附件。
除上述补充修改外,原《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
附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
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168 | 武控投票 | 3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非累积投票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第2、3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 |
1.01 | 候选人:杨开 | 1.01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注:议案组1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共有1名,则该股东对于议案组1拥有1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进行投票。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武汉控股A 股(股票代码60016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非累积投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6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68 | 买入 | 2.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68 | 买入 | 2.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68 | 买入 | 2.00元 | 3股 |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组1(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举例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关于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候选人:杨开 | 1.01 | 100 | 80 | 50 |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