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一)本次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核准中信建投稳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25号),注册日期为:2013年12月24日。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资品种,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于一般债券品种,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7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号楼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E座2层
邮政编码:100010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成立日期:2013年9月9日
电话:010-59100288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3〕1108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股权结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55%、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占25%、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占2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蒋月勤先生,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中信证券自营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经营决策会成员、董事总经理,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袁野先生,德国特里尔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德国HVB银行卢森堡分行产品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监,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邹迎光先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淀南路证券营业部机构客户部经理、债券业务部高级业务董事、中信建投证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经营决策会成员、董事总经理、固定收益部行政负责人。
石明磊先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安冉女士,南京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财务资产部副主任,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财务资产部主任。
杜宝成先生,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职员,中国侨联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王汀汀先生,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
王宏利女士,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瑞达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事务所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兼北京所管理委员会委员,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事务所人力资源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陈冬华先生,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后,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副教授、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与财务研究院副院长。
2、监事会成员
孔萍女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财务处副科长,华夏证券财务、稽核、清算部部门总经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许会芳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现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律部总经理。
杨鹏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苏雨润集团投资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兼南京润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投资管理部投融资管理科科长,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投资部主任,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江心洲项目筹备组助理级干部(集团部长助理级)。
张全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曾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部、债券销售交易部、资本市场部企业债券发行岗,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陈晨先生,北京工业大学学士。曾就职于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岗,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任巧二女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中信基金市场部产品经理、华夏基金机构产品部产品经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市场部产品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蒋月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简历同上。
袁野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周建萍女士,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索隽石先生,北京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曾于2010年7月至2013年9月,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从事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工作,任高级经理,2013年10月加入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
王浩先生,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投资专业硕士,2010年7月至2013年9月,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工作,2013年9月加入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袁野先生,简历同上。
王琦先生,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博士。曾任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究员,中关村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总经理。
索隽石先生,简历同上。
王浩先生,简历同上。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86.5347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 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养老金业务处、内控管理处、运营管理处五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3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一对多、一对一)、保险基金、QFII、QDII、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年金基金、理财产品、私募基金、客户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号楼1室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E座2层
电话:010-59100275
传真:010-59100298
联系人:刘丛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
网址:www.cfund108.com
2、销售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4)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11-B,名义层11-A,8-B4,9-B、C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023-63600049
网址:www.cfc108.com/
3、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号楼1室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E座2层
电话:010-59100228
传真:010-59100298
联系人:陈莉君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 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85
联系人:贺耀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民、贺耀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信建投稳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控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基金持有因可转换债券或可交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将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内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运作周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回购放大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基金将根据历史收益率的数量分析、特定类属的基本面分析,确定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制定相应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2、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金融市场资金面情况,结合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的研判,从而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在预期利率水平整体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整体水平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在研判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基础上,对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占比进行合理配置,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回购放大策略
本基金在严控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金融市场资金面、货币政策的研判和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对利率期限结构的预期,确定合适的回购放大杠杆比例。本基金将在控制合适的回购放大杠杆比例条件下,对回购利率和现券收益率以及其他投资品种收益率进行比较,通过回购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作,投资于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以及其他获利机会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5、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信用债券选择的基本依据。根据对未来债券市场的判断,基金采用战略性配置与战术性交易结合的方法,买入并持有核心资产,同时结合市场上出现的机会利用信用利差策略进行战术交易。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80%以上的信用债券将主要投资于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债项评级在AA级以上(含AA级)的投资级信用债券。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投资决策流程、投资授权审批机制、集中交易制度等保障审慎投资于私募债券。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以深入的企业基本面分析为基础,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注重对企业未来偿债能力的分析评估,并及时跟踪其信用风险的变化。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以持有到期为主,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超过每一运作周期的剩余封闭运作期。在综合考虑债券信用资质、债券收益率和期限的前提下,重点选择资质较好、收益率较好、期限匹配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投资。
7、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积极参与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上市后根据个券的具体情况做出持有或卖出的决策;同时,本基金将综合分析个券行业前景、估值水平、条款博弈等因素进行二级市场投资操作,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3)投资对象的风险收益配比。
2、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支持:研究人员、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根据独立研究及各咨询机构的研究方案,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方案和投资策略方案等决策支持。
(2)投资原则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研究人员和基金经理的有关方案,决定基金投资的主要原则,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3)研究支持:研究分析人员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为基金经理提供各类分析方案和投资建议;也可根据基金经理的要求进行有关的研究。
(4)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投资原则,根据研究分析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5)风险控制与评估: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风险控制人员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的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6)组合的调整:基金经理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在其权限范围内对组合进行调整,超出其权限的调整,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1.2%
本基金选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本基金以努力追求绝对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为目标。以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1.2%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比较贴切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摘自本基金2014年2季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信建投稳信一年A
■
中信建投稳信一年C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7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1年。
(2)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根据《中信建投稳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中信建投稳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及员工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和业务经营情况有关资料;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销售机构,对原有相关服务机构资料进行了更新;
4、在“第七部分 基金的生效”部分,删除原“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的内容,增加基金合同生效的信息;
5、增加“第十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6、在“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应的信息;
7、增加“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本次更新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事项。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41,540,735.20 | 98.03 |
其中:债券 | 441,540,735.20 | 98.03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960,050.79 | 0.44 |
7 | 其他资产 | 6,903,232.88 | 1.53 |
8 | 合计 | 450,404,018.87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51,310,000.00 | 16.51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51,310,000.00 | 16.51 | |
4 | 企业债券 | 118,799,735.20 | 38.22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70,420,000.00 | 54.82 |
6 | 中期票据 | 101,011,000.00 | 32.49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441,540,735.20 | 142.04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40201 | 14国开01 | 500,000 | 51,310,000.00 | 16.51 |
2 | 1080020 | 10宁河西债 | 200,000 | 20,284,000.00 | 6.53 |
3 | 1182372 | 11金正大MTN1 | 200,000 | 20,238,000.00 | 6.51 |
4 | 1282535 | 12正泰MTN1 | 200,000 | 20,134,000.00 | 6.48 |
5 | 041454029 | 14玉皇化工CP002 | 200,000 | 20,106,000.00 | 6.47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9,872.5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6,863,360.37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6,903,232.88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4.4.1-2014.6.30 | 2.58% | 0.06% | 1.04% | 0.01% | 1.54% | 0.05% |
2014年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 3.40% | 0.06% | 1.78% | 0.01% | 1.62% | 0.05%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4.4.1-2014.6.30 | 2.48% | 0.05% | 1.04% | 0.01% | 1.44% | 0.04% |
2014年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 3.20% | 0.05% | 1.78% | 0.01% | 1.42% | 0.04% |
2014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