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算必须是公开的,因为政府对于人民没有任何秘密可言。预算如果不公开,公众无法监督,则无任何意义。过去曾有地方财政部门官员说,预算需要保密,是十足错误的观念。
刚刚在全国人大通过的《预算法修正案》,最大亮点是明确地规定预算必须公开。这是以前的预算法没有的条文,具有重大的意义。
预算必须是公开的,因为政府对于人民没有任何秘密可言。预算如果不公开,公众无法监督,则无任何意义。过去曾有地方财政部门官员说,预算需要保密,是十足错误的观念。
媒体常把每年3月召开的“两会”,说成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特别是全国人大会议。这个说法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各级人大会议,最重要的议题,就是审查和批准预算。
要让公众监督预算,那就应无保留地公开全部预算信息。人大代表们,肯定是能看到财政部的全部预算表格的,但是,这还不够,必须让全社会的人,都能方便地查阅到这些数据。代表们比一般人幸运,能看到完整的预算,但也仅是在开会期间。预算表很厚,短短几天会议期间,不可能有足够时间仔细阅读和研究那些具体的数字合理与否。所以,代表们在几天之内,就做出投票的决定,显得很仓促。
虽然有《预算法》,人大代表们肩负重大使命,应该认真学习《预算法》,了解预算专业知识。但是,实际上这是做不到的。即使预算有重大的缺陷,也可能通过。事实上,人大迄今还没有过预算被否决的情况。虽然每年预算草案,都有反对票和弃权票,但不多。
预算,就是政府的收支计划(表格及说明),跟企业财务报表相对应,可称为“政府财务报表”。不同之处是,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实际发生的数字,而政府财政预算是计划的数字,不是实际发生的,实际结果表现为决算。
如果企业管理者和老板看不懂财务报表,就不知道企业是否赚了钱,很可能被人忽悠。作为“国家的主人”,如果我们看不到、不关心、看不懂预算,也可能被忽悠,比企业老板们遭遇的后果更严重。
如果公众能看到的信息很少,比如仅仅是财政部长在两会上关于预算草案的报告或说明,那根本看不到预算的庐山真面目。1998年之前,在预算报告草案中,会具体列明财政各项收入的数据,各支出大类的数字。后来,关于收入的数字还有,但是,更为重要的支出的数字越来越少,只能看到部分大项。再后来,行政管理费这个公众最关心的支出数字也不见了,有的只是有关民生的,如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好像根本没有行政管理费这项支出似的。这种有意无意的模糊和遮蔽,当然不利于公众对政府的监督。
我国正在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引导公众从关心预算入手,尝试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是有效而稳妥的选择。政府部门近几年也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而且鼓励公众查阅相关信息。但是,预算的信息公开这个环节,是最不尽如人意的。
有人说,没必要详细公开预算,因为大多数人看不懂,公开了也没用。根据这个逻辑,法律也不要公布了,因为好多法律,十分复杂,公众也多看不懂。看懂看不懂,是我的事,看与不看,都是公民的自由,但是,政府却有公开的义务而无不公开的权力。即便我不懂,只要我关心,想弄明白,我可以请教别人。看不懂不是不公开的理由。
一切都事在人为。四川省巴中市的白庙乡,2010年就完全公开了乡政府的预算,从公款招待到买一个纸杯、一个1.5元的信封,全部都可查。既然行政级别最低的乡政府能做到,其他级次的政府有什么理由做不到?
预算涉及政府部门的利益,他们没有公开的动力。但是,公众要求公开预算的要求合理合情合法。因此,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全国人大代表,应意识到自身的重大责任。你们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代表全体公众来监督政府的行为的。必须学好《预算法》,以严肃认真,毫不含糊的态度仔细审阅政府预算,提出自己的意见。起码,要防止那些明显的错误。一个突出的例子是,财政性教育经费,多年前就规定要达到GNP(GDP)的4%。可是,直到2012年,按照预算(非决算)才达到这个比例。这么久了,包括教育支出的预算还能年年通过,不能说,人大代表们没有责任。其他如行政管理费超速增长,社会保障支出严重不足,税收征收太过随意,国企和央企的利润基本不上交财政等等,也在代表眼皮子底下赫然通过,令人遗憾。
(作者系北京经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