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46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表决方法中议案3.00子议案序号有调整,敬请关注。
本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40号),定于2014年9月15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5日(周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周一)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 候选人:么志义 |
1.02 | 候选人:王春生 |
1.03 | 候选人:李建渊 |
1.04 | 候选人:于得友 |
1.05 | 候选人:曾宪果 |
1.06 | 候选人:毕经喜 |
1.07 | 候选人:李瑞新 |
1.08 | 候选人:张学劲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 候选人:李晓春 |
2.02 | 候选人:张文雷 |
2.03 | 候选人:杨贵鹏 |
2.04 | 候选人:苏严 |
2.05 | 候选人:郑瑞志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1 | 候选人:周金柱 |
3.02 | 候选人:史岭珠 |
3.03 | 候选人:钱晓明 |
3.04 | 候选人:雷世军 |
4.00 |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关于各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并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8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4-038号)、《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14-041号)。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9日(周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三友办公大楼七层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4年9月10日(周三)
上午 8:30——11:00
下午14:00——16:30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5-8519078、0315-8511642
传 真:0315-8511006
联 系 人:刘印江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选举票数 | ||
1.01 | 候选人:么志义 | |||
1.02 | 候选人:王春生 | |||
1.03 | 候选人:李建渊 | |||
1.04 | 候选人:于得友 | |||
1.05 | 候选人:曾宪果 | |||
1.06 | 候选人:毕经喜 | |||
1.07 | 候选人:李瑞新 | |||
1.08 | 候选人:张学劲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选举票数 | ||
2.01 | 候选人:李晓春 | |||
2.02 | 候选人:张文雷 | |||
2.03 | 候选人:杨贵鹏 | |||
2.04 | 候选人:苏严 | |||
2.05 | 候选人:郑瑞志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选举票数 | ||
3.01 | 候选人:周金柱 | |||
3.02 | 候选人:史岭珠 | |||
3.03 | 候选人:钱晓明 | |||
3.04 | 候选人:雷世军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00 |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8名,则该股东对于“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组,拥有800票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9月15日 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4个。
由于本次投票涉及累积投票制,故不对会议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409 | 三友投票 | 4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1 | 候选人:么志义 | 1.01 |
1.02 | 候选人:王春生 | 1.02 |
1.03 | 候选人:李建渊 | 1.03 |
1.04 | 候选人:于得友 | 1.04 |
1.05 | 候选人:曾宪果 | 1.05 |
1.06 | 候选人:毕经喜 | 1.06 |
1.07 | 候选人:李瑞新 | 1.07 |
1.08 | 候选人:张学劲 | 1.08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候选人:李晓春 | 2.01 |
2.02 | 候选人:张文雷 | 2.02 |
2.03 | 候选人:杨贵鹏 | 2.03 |
2.04 | 候选人:苏严 | 2.04 |
2.05 | 候选人:郑瑞志 | 2.05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01 | 候选人:周金柱 | 3.01 |
3.02 | 候选人:史岭珠 | 3.02 |
3.03 | 候选人:钱晓明 | 3.03 |
3.04 | 候选人:雷世军 | 3.04 |
4.00 |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4.00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8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8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5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5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日收市时持有公司100股股票,网络投票时,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8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为100*8=800票,其投票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 (元) | 申报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 | 1.01 | 800 | 100 | 200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二 | 1.02 | 100 | 200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三 | 1.03 | 100 | 200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四 | 1.04 | 100 | 200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五 | 1.05 | 100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六 | 1.06 | 100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七 | 1.07 | 100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八 | 1.08 | 100 |
说明:以上申报股数方式仅为范例,投资者可根据本人(机构)意愿,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二)如某投资者拟对公司本次网络投票的第4号议案《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409 | 买入 | 4.00元 | 1股 | 同意 |
738409 | 买入 | 4.00元 | 2股 | 反对 |
738409 | 买入 | 4.00元 | 3股 | 弃权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表决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