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不会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3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4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高自民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5,361,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26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5,164,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40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96,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8%。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孟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30,730,4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68,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984%。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英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930,642,5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2%。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35,152,5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125,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8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投资潮州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35,241,6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0股;弃权119,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明明、董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