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天利高新 编号:临2014-016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4日10: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4年9月4日9:30—11:30 、13:00—15:00
3、会议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 | 1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7,059,70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9.27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6,611,80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9.20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447,9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8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徐天昊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副董事长吕健、董事肖江、独立董事马新智、朱瑛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李德学、监事肖永胜、苟永红、职工监事张钢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提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选举陈俊豪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226,937,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同意325,9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2.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2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不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许可范围以分支机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上述经营项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的事项,增加的具体内容和名称以自治区工商局最后核准为准。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同意227,057,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同意445,9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邵丽娅律师参加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一)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九月四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陈俊豪:男,50岁,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独山子炼油厂催化车间副主任、代理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独山子石化总厂炼油厂厂长助理、副厂长,独山子石化公司炼油厂副厂长,独山子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党委常委。现任独山子石化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厂长,独山子区区长。
证券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天利高新 编号:临2014-017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至各位董事,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由徐天昊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讨论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陈俊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决议通过后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专家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补选陈俊豪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徐文清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以上委员任期自本次决议通过后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的董事会战略发展专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专家委员会共7人组成,分别是陈俊豪先生、吕健先生、徐天昊女士、陈继南先生、徐文清先生、王新安先生、马新智先生,由陈俊豪先生担任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5人组成,分别是:陈俊豪先生、徐天昊女士、马新智先生、朱瑛女士、徐世美女士,由马新智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