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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制安排达成完全一致
    2014-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细节进一步明确

      ⊙记者 时娜 ○编辑 梁伟

      

      昨日,港交所旗下联交所及香港结算与上交所及中国结算就建立沪港通正式订立协议(下称《四方协议》),明确了四方就沪港通股票交易、结算、存管、市场监察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具体承担沪港通市场组织业务的四方已经达成完全一致,表明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沪港通下月正式上线可期。

      

      沪港通股票池及额度可修改

      经各方协议的沪港通主要特点与此前公布的细节大致相同。根据《四方协议》,估计共有568只沪股成为沪股通的首批投资标的,这些沪股的市值于2014年8月31日占上交所股票市场总市值的90%;与此同时,估计共有263只港股成为港股通首批投资标的,这些港股的市值于2014年8月31日占联交所股票市场总市值的81%。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和联交所协定,双方商议并经双方同意及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可以修改通过沪港通买卖的股票范围。

      《四方协议》延续了联合公告中对于沪港通将会设立额度控制的描述,即在沪港通操作初期,港股通的每日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而沪股通的每日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双方可根据机制试点情况调整额度。

      市场人士指出,《四方协议》在买卖的股票范围、投资额度上均留有空间,未来沪港通的投资限制放宽的可能性较大。其中汇丰证券就预期,沪港通在36个月内在投资额度方面将全面放宽,不再设限。

      

      投资者无需自行换汇

      《四方协定》进一步确认,沪股通投资者买卖沪股通股票,仅限以人民币交易和交收;而港股通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仅限以港币报价,并以人民币与中国结算或其结算参与人进行交收。

      除上交所与联交所事先协议外,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的股票不得获接纳为港股通股票,以人民币以外货币交易的股票不得获接纳为沪股通股票。

      分析人士指出,这就意味着内地投资者买卖港股通标的股票,中间换汇环节将由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代替执行,投资者无需自行换汇,这样最大限度地尊重了投资者的交易习惯,让其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不受过多限制,以最低的交易成本以自己最方便的交易习惯去投资对方市场。

      但是,内地投资者参与沪港通仍是有门槛的,只有机构投资者以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才被接纳为港股通投资者。

      

      衍生产品开发留有空间

      香港市场非常关心的衍生产品开发问题也在《四方协议》中得到明确。上交所及联交所各自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对方市场上市的股票或股票指数为基础自行开发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

      但是,倘有发行商拟以上交所或联交所中一方市场上市的股票或股票指数为基础发行权证及其他衍生产品(包括牛熊证)在另一方的市场上市,有关安排由上交所与联交所另行商定。除若干例外情况外,若就前述产品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或与另一方另行达成协议,上交所或联交所(视情况而定)从有关产品获得的收益将由双方平均分享。

      香港金融衍生产品非常发达,沪港通项目启动筹备以来,香港的衍生产品发行商在港发行了众多与沪港通相关的衍生产品,受到市场热捧。据了解,由于预期沪港通正式上线后,海外对于对冲A股风险的工具需求强烈,香港的发行商近期已多次跟港交所进行了沟通,希望能够开发挂钩沪股相关指数及股票的衍生产品。“《四方协议》为衍生产品开发保留了空间,沪港通上线后,不久或可在香港市场上买到与A股挂钩的窝轮或牛熊证。”有市场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