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8月27日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3、应参加现场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
4、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4-038号《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2、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4-039号《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3、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4-040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年龄原因,公司董事长王世根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于201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李晓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董事会同意由李晓先生和陈彬先生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李晓先生提议并经董事会同意,王世根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发展顾问。
公司董事会对王世根先生自公司及公司前身创建以来为公司和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同时王世根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和战略发展顾问,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人民币78,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承诺,对于由该项担保给本公司造成损失负责全额赔偿;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3年2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金额总计为188,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截止期限:2014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2013-011号和2013-014号公告)
2、2013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恒丰公司提供金额总计为6,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截止期限:2014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2013-073号公告)
3、因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受银行授信政策的影响,以及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扩展,项目建设发展需,为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融资提供新增总额7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截止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
4、2014年9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截止 2014年8月31日公司已批准的为子公司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序号 | 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2014年6月30日) | 净资产(2014年6月30日) | 2014年1-6月净利润 | 担保金额 |
| 1 | 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 | 100 | 64,008.20 | 34,758.42 | 2,280.89 | 16,000 |
| 2 | 铜陵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 | 70 | 58,835.92 | 21,949.18 | 772.79 | 37,000 |
| 3 | 铜陵精工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 | 70 | 41,740.53 | 6,459.54 | 155.20 | 25,000 |
| 4 | 天津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 | 70 | 44,919.36 | 19,186.18 | 796.56 | 25,000 |
| 5 | 江苏精达里亚阿尔岗琴工程线有限公司 | 51 | 7,536.56 | 1,077.55 | -1,089.20 | 10,000 |
| 6 | 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 | 70 | 72,966.95 | 26,868.59 | 2,337.69 | 25,000 |
| 7 | 铜陵精选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 95.06 | 45,452.04 | 5,733.85 | 244.77 | 7,000 |
| 8 | 广东精迅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 | 70 | 17,217.59 | 6,739.48 | 166.38 | 5,000 |
| 9 | 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 | 100 | 46,080.86 | 14,944.45 | 1,273.03 | 23,000 |
| 10 | 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 | 70 | 37,021.78 | 23,634.68 | 1,707.15 | 6,000 |
| 合计 | 435,779.80 | 161,351.91 | 8,645.26 | 194,000 | ||
二、增加担保的情况
2014年公司拟增加担保金额,具体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名称 | 已批准担保 | 拟增加担保 | 合计担保 |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
| 1 | 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 | 17,000 | 2,000 | 19,000 |
| 2 | 铜陵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 | 40,000 | 2,000 | 42,000 |
| 3 | 铜陵精工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 | 28,000 | 2,000 | 30,000 |
| 4 | 天津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 | 28,000 | 2,000 | 30,000 |
| 5 | 江苏精达里亚阿尔岗琴工程线有限公司 | 10,000 | - | 10,000 |
| 6 | 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公司 | 26,000 | 7,000 | 33,000 |
| 7 | 铜陵精选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1,000 | 11,000 |
| 8 | 广东精迅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 | 6,000 | 2,000 | 8,000 |
| 9 | 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 | 23,000 | 2,000 | 25,000 |
| 10 | 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 | 6,000 | 3,000 | 9,000 |
| 11 | 香港重易贸易有限公司 | - | 55,000 | 55,000 |
| 合计 | 194,000 | 78,000 | 272,000 | |
拟担保金额总计为272,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8月31日净资产304,122.09万元的89.44%。
担保截止期限:2016年8月31日。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融资形式包括:银行借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银行信用证以及其他合法的融资形式。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进行审议并通过。董事会认为上述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公平、对等的,合资公司的合作方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向本公司承诺:当某一合资公司不能如期偿付由本公司提供保证的银行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时,将按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在该合资公司中的股权比例进行赔付。恒丰公司股东何如森先生及财产共有人孙巧英女士承诺以个人全部资产对公司为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做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截止到公告日的担保总计为:194,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8月31日净资产304,122.09万元的63.79%,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94,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决议;
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的承诺函;
恒丰公司股东何如森先生及财产共有人孙巧英女士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即落实和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八项会计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调整未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3月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号)3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4项企业会计准则,上述7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9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全体董事一致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9月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全体监事一致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前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了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列示未产生任何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且与公司年度审计的服务机构充分交流及沟通,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2、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且与公司年度审计的服务机构充分交流及沟通,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监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签发的《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0号),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实际发行268,096,513股股票,并已于2014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公司章程》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956.561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766.2123万元。
2、《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70,956.56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97,766.212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2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6日
●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服务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始;
2、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公司审议事项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并携带上述文件;社会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股东为QFII的,凭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7日至会议开始前,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及联系地址:
(1)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精达股份三楼董秘办;
(2)联系电话:(0562)2809086;
(3)联系人:胡孔友、周江;
(4)传真:(0562)2809086;
(5)邮政编码:24406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9 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77;投票简称:精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代号 |
| 1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在“□”中打“√”) |
| 1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赞同□ 反对□ 弃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____ 月____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基本规则
1、投票代码:738577 投票简称:精达投票
2、买卖方向:买入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表决方法:
本次大会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法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738577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对表决项1项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57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2、对表决项1项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57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3、对表决项1项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57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4、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